一、馬太效應——富者越富,窮者越窮;強者越強,弱者越弱。年輕人初入律師行業時,相對于資深律師來說,總是處于相對貧窮和弱勢的地位。經過若干年努力,年輕律師的業務收入一般會象滾雪球一樣逐漸增大。但是,與此同時,資深律師由于起點更高,雪球會滾得更大。年輕律師與資深律師相比,收入差距可能不但沒有縮小,反而進一步拉大,處于一種相對貧困化的尷尬局面。
二、蘑菇定律——職業新人在成熟之前會像蘑菇那樣,遭遇不公平待遇和經受不被重視的痛苦。年輕人即使通過司法考試取得法律執業證書,并進入律所,仍然要從律師助理和實習律師干起。在成長初期,不可避免地要干些打雜跑腿的工作,處于邊緣地位,人微言輕,不僅要受到資深律師的盤剝,而且也得不到客戶的信任,就象被踐踏的蘑菇或者無人知道的小草一樣。
三、木桶定律——整體實力和競爭力的水平取決于最薄弱的環節。成功律師往往將他們的成功歸因于業務技能嫻熟,這實際上不僅是對自己的美化,同時也是對年輕律師不負責任的誤導。決定律師營業收入多少的因素在于是否能夠獲得足夠的客戶,而是否能夠贏得客戶主要取決于社會關系,與業務技能并不成正比。年輕律師如果沒有足夠有效的社會關系,業務技能再強也會英雄無用武之地。
四、節儉悖論——節儉有時也是一種罪惡,奢糜有時也有貢獻。年輕律師由于財富積累有限,節儉是無可奈何的選擇。可是由于節儉,就難免在發展社會關系和提高業務技能等各方面投入不足,與財大氣粗的資深律師的高投入相比,更加缺乏競爭力。而年輕律師如果想奢靡地投資,本錢又在哪里呢?
五、路徑依賴——事物一旦進入某一路徑,就可能對這種路徑產生依賴。年輕律師剛開始創業時,由于聯系不到大客戶,往往從小業務做起。諸如刑事的盜竊案和故意傷害案、民事的離婚案和人身損害賠償案,都來者不拒。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長期在這種創收較少的業務中發揮和發展才能,很難因此帶來創收更大的業務,相反會一條道走到黑,造成低水平循環。
六、叢林法則——弱肉強食,優勝劣汰;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現在的多數資深律師初入律師行業時,正處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立時期,有相當的發展空間,律師業競爭并不激烈,即使不能發財,至少能夠在律師界占有一席之地,生存無憂。而現在的年輕律師進入律師行業時,市場份額已經基本被瓜分,要想在虎狼當道的律師叢林中分得一杯羹談何容易,要想出人頭地更是難上加難。
七、格雷欣法則——劣幣有時反而能驅逐良幣。律師之間的競爭手段,包括合法手段和不合法手段兩個方面。對于年輕律師來說,在法學院接受的多是循規蹈矩的正面教育,進入律師界注重運用的是合法手段。然而,資深律師不僅能夠熟練運用合法手段,而且善于運用行賄送禮等不合法手段的也比比皆是。白道黑道雙管齊下的厚黑學,年輕律師與資深律師相比自然是望塵莫及,結果難免是忠誠老實的年輕律師更加吃虧。
八、手表定律——更多選擇、更多標準會讓人無所適從。當可以向當事人提供法律咨詢服務的律師較少時,當事人通常會比較信賴律師,律師的職業聲望相對較高。而當年輕律師不斷加入后,可以向當事人提供法律咨詢服務的律師越來越多,當事人會發現律師的法律咨詢服務內容各不相同,水平參差不齊,從而會降低對律師普遍的信任感,律師的職業聲望也隨之越來越低。
九、二八定律—— 80%的社會財富集中在20%的人手里,而80%的人只擁有社會財富的20%。在律師界也是如此,80%的律師業務收入集中在20%的成功律師手里,而 80%的普通律師只擁有律師業務收入的20%。年輕律師即使足夠努力,如果沒有特殊的關系和非常的機遇,基本上只能加入擁有20%律師業務收入的80%的普通律師行列,個人收入也就非常有限了。
十、七年之癢——隨著時間的推移,職業的新鮮感會喪失。年輕律師如果在創業階段投入不足,自然難以做大。而如果在創業階段投入過多的時間、精力,隨著時間的推移,可能會出現職業衰竭。如果在創業階段就已經在體力上和心理上出現了疲態,那么在以后漫長的律師執業生涯中,還會有多少的工作激情?與可能的收入下降相比,工作熱情的衰退似乎更加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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