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已經轉讓股權的股東能否查閱轉讓前公司財務報表

?問:


我是一家有限公司股東,并一直在公司工作。公司管理層以公司虧損為由一直不進行分紅,并拒絕向股東公布財務報表(按章程應該公布)。實際情況則是公司經營效益很好,管理層與監事等勾結私下瓜分公司財產,造成帳面虧損。我后來自己找到其他工作,調動后公司又以不辦理調動手續威脅,要求我將股權轉讓給管理層、監事,退出股份。我轉讓股權的金額是以現在帳面凈資產為依據確定的。請問:我轉讓股權后能否通過法律途徑要求公司向我公開我轉讓股權前的財務報表,并要求有關部門進行審計?如果審計結果證實管理層通過做假帳私分公司財產,我還能否進行索賠?

答:

?《公司法》第三十四條規定:股東有權查閱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因此,股東查閱公司的財務報表是法律規定的權利。但是,在您轉讓股權后,您已經不再是該公司的股東,不再享有股東的各項權益,因此就無權查閱該公司的財務報表。

從您的描述來看,您是在違背您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轉讓股權的。《合同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您為了調離,被迫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顯然您是在受脅迫的情形下才簽訂轉讓協議的,您可以向法院請求撤銷或變更。當然,您的請求需以證據支持。此時,若判決撤銷協議,則您恢復股東身份,可以行使股東查閱財務報表的權利;若變更協議,則可要求查閱財務報表,或者進行審計,按公司的實際凈資產確定股權轉讓的價格。

您恢復了股東身份后,如果確實發現管理層、監事等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況,您可以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采取相應的行動: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況,您可以書面請求監事會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監事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況,您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監事會或者董事會收到您的書面請求后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您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這是目前理論界和司法實踐中的一個熱點問題,即股東派生訴訟。

如果您以股東身份提起股東派生訴訟并最終訴請成立的話,法院可以判令撤銷有關的交易行為,或判令不當行為人與有關交易的相對人對公司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選自《創業法律108問》,作者:楊春寶高級律師,電話:13901826830)

最后編輯于:2018-10-06 18:00
  • 本站聲明:本站所載之法律論文、法律評論、案例、法律咨詢等,除非另有注明,著作權人均為站長楊春寶高級律師本人。歡迎其他網站鏈接,但是,未經書面許可,不得擅自摘編、轉載。引用及經許可轉載時均應注明作者和出處"法律橋",并鏈接本站。本站網址:http://www.xabzw.com。
  •  
  •         本站所有內容(包括法律咨詢、法律法規)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本站不對資料的完整性和時效性負責。您在處理具體法律事務時,請洽詢有資質的律師。本站將努力為廣大網友提供更好的服務,但不對本站提供的任何免費服務作出正式的承諾。本站所載投稿文章,其言論不代表本站觀點,如需使用,請與原作者聯系,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發表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