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借用員工的名義出資成立公司,員工會有什么麻煩?

法律橋網友新人咨詢:我公司為改制企業,現為40個股東持有(有出資證明書)。公司成立后,又以40個股東名義成立了幾個新公司,我們簽過名,為注冊新公司也報了身份證號碼,最近的一家是1500萬股份,我按比例名義持股1.6%,出資24萬元,而錢是公司出的,但也沒有發給出資證明書,也沒開過股東會。請問,今后別人能將我的這些股份處理掉嗎?估計今后會產生哪些麻煩?

廣州辛巴哥哥律師解答:上文提到“名義持股1.6%”其含義是否為“你名義上持有1.6%的股份,但實際上你并沒有出資,而是由公司代為出資”呢?倘若如此,您只不過為掛名股東,真正的股東為公司。從道理上說,公司能將該股份處理掉而不必征求您的同意,但是由于該股份登記在你名下,根據法律規定,除非您同意,否則其他人是無法將該筆股份處理掉的。不過,你最好到工商局查詢公司的內部檔案,核實是否有該筆股權登記在您名下。另外,如果公司能提出足夠的證據證實該筆出資為公司所出,而您并沒有出資,即使該筆股權目前是登記在您名下,公司同樣是可以否定您的股東資格的。

新人再咨詢:我是公司的股東,又是新公司顯明股東沒錯吧?如果公司把新公司(新注冊)中我的股份轉讓(或稱瓜分)給別的股東,而不通過甚至不告訴我,因為我沒有出資證明書,這種轉讓(瓜分)可能性成在嗎?雖然錢是公司出的,但實際上也是我在公司按百分比的錢。

廣州辛巴哥哥律師再解答:你是顯明股東,沒錯。如果公司不通過你而將登記在你名下的股權轉讓,這種可能性是不存在的,除非公司違規操作(例如:仿冒你的簽名)。因為:錢是公司出的,但是股份登記在你名下,你為股東,除非公司通過訴訟提起確認之訴確認公司為真正的股東而否定你的股東資格。

至于公司按照您所占的股份來讓出資并讓您持有1.6%的股份問題,可以這樣理解:如果公司實現了他作為隱名股東的權利(即以公司的名義來收取紅利,而你得不到分紅),那么你可以按照你在公司所占有的股份來對公司的利潤(包括收取的紅利)來分配利潤的,這里涉及到兩次分紅,是兩個層面的問題。

,(本文作者:楊春寶律師,來自:公司投資律師,引用及轉載應注明作者與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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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編輯于:2024-04-29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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