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在國土部門登記過的抵押房產被4家法院輪侯查封,作為抵押權人該怎么辦?

法律橋網友Rgszx咨詢:已在國土部門登記過的抵押房產被4家法院輪侯查封,作為抵押權人該怎么辦?


上海文淳光律師解答:查封后的財產,處置需要經過查封機關同意。


rgszx再咨詢:還有個小問題,我作為抵押權人,我現在處置房產時是否必須走訴訟?能否就“受償抵押物作為”訴求?抵押人和我都是江蘇的,房產在上海市區,訴訟應在江蘇還是在上海?而且現在有人愿意購買,我現在能否與抵押人及購買人協議處理?


上海文淳光律師解答:各方協議處理是可以的,如果協商不成起訴則在房產所在地法院。


廣州辛巴哥哥律師解答:你在提問中提到“我作為抵押權人”,那么你是因為什么而成為抵押權人的?應當是他欠你的款吧?因此應當作為欠款合同糾紛提起訴訟,若是合同糾紛應當在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江蘇)起訴。可以協商處理。


Rgszx再咨詢:我所說的債權為貸款,簽借款合同的地點在江蘇,但房產所在地在上海,登記部門為上海市房產管理處,應該如何?


上海文淳光律師解答:這要看你以什么訴由起訴,如果是房地產糾紛,會以房地產所在地法院管轄。


上海楊春寶律師解答:雖然該房產被查封及輪候查封,你作為抵押權人,依然享有優先受償權。如果查封法院準備拍賣該房產,你可以直接行使優先受償權。如果查封法院暫無拍賣安排,你也可提起訴訟,并要求行使抵押權。訴訟管轄如以上二位律師所述。如果擬協議處理該房產,必須征得各查封法院的同意,實質上是要征得各債權人的同意方可。

最后編輯于:2024-05-26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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