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同志: 我九六年秋與一家房產公司簽訂了預售合同,九七年初已經入住,但至今還拿不到房產證,該房產公司總是以正在辦理相推諉,我該怎么辦? 讀者:林零陵
你所遇到的問題正是很多購房人也會面臨的煩惱。拿到了新房鑰匙,卻遲遲拿不到房地產權證,在這種情況下,既不能將房屋出租、抵押,也不能轉讓房屋,無法取得投資收益,即使是自住,也不敢輕易裝修,唯恐徒費精力和財力。 買了房卻拿不到房地產權證可能有多種原因。從你所述情況看,關鍵要看該房產公司對該房屋是否擁有完整的產權,其擁有該房屋產權的標志是其持有該新建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俗稱"大產證"),你可要該房產公司向你出示其《房地產權證》。如果該房產公司持有該新建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是該房屋的所有人,你只需督促其盡快辦理過戶登記即可。如果房產公司以正在辦理相推諉,你可要求其出示房地產登記機構開具的受理登記的收件收據,如果有這樣的收據,你可以在不太長的時間內領到《房地產權證》,如果沒有這樣的收據,你既可催促其抓緊辦理,也可以要求其提供相關材料,自己到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過戶登記。如果該房產公司不能向你出示其《房地產權證》,則說明其對該房屋不享有產權,或雖享有產權但尚有權利瑕疵,須排除有關障礙后方可向你合法轉讓。此時,你可根據該房產公司辦理《房地產權證》所面臨的障礙的嚴重程度和你購房的目的決定選擇要求該房產公司退房并要求其賠償你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或選擇等待該房產公司為你辦出《房地產權證》。 楊 春 寶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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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編輯于:2024-04-23 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