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全資持有的內資企業的股權,轉讓給國內的自然人,交易在香港進行,有何要求?在哪里繳稅?

法律橋網友Sdapple咨詢:我公司是一家在香港注冊的公司,持有100%股權的國內子公司?,F想把子公司轉讓給國內一家民營企業。為了不改變子公司的外資性質,準備在香港交易。
1、若對方以其法人代表的名義在香港直接收購,有什么要求?若對方在香港注冊成立一家公司,有什么要求?
2、此次轉讓股權增值部分是在國內交所的稅還是在香港交?
3、交易在香港進行,支付全部是在國內,即對方通過其境內公司支付給我方的其他境內公司,法律上有障礙么?

廣州辛巴哥哥律師解答:
1、法律對對方法人代表應在何處簽定協議,并沒有特定要求。若對方直接以內資公司的名義簽定協議,不管在哪里簽定,均不能保留外資身份。若對方打算在香港成立一家公司,若涉及需要使用外匯的,需要到外匯部門辦理手續,若是開發資源或大額用外匯的(例如:1000萬美元以上),則涉及到國家發改委的審批。
2、該香港公司轉讓境內公司的股權,屬于從大陸境內取得收入,需要在大陸交納所得稅。另,由于該公司為香港公司,香港對該公司從境外取得的收入理應收稅。涉及到兩個地方同時收稅,兩地會按照相關稅收抵免的規定處理。
3、沒有障礙。

(本文作者:楊春寶律師,來自:公司投資律師,引用及轉載應注明作者與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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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編輯于:2024-05-21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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