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MT行業法律動態(2021年第二季度/總第16期)

前言

 

TMT產業[1]近十幾年來在全世界范圍內迅猛發展,外有谷歌、亞馬遜等全球知名品牌,內有阿里巴巴和騰訊等迅速崛起的互聯網巨頭。一邊在亞馬遜上購物,一邊聊著微信,沒準還能騰出眼睛瞄一眼愛奇藝上熱播的各種劇,毫不夸張地說,TMT產業已經融入了人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而近年來人工智能(ArtificialIntelligence)、區塊鏈(Block Chain)、云計算(Cloud)、大數據(Big Data)風起云涌,以ABCD為代表的互聯網時代的下半場已經到來,將深刻改變人們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

新技術、新產業的不斷誕生,對既有的監管和規則提出了強有力的挑戰,各國均因此不斷制定各種法律法規以順應技術創新,我國也出臺了大量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一方面促進TMT產業的發展,另一方面也加強對TMT行業的監管以趨利避害。

楊春寶律師團隊自本世紀初即深度關注TMT產業的發展,積極介入TMT法律服務,為了幫助廣大TMT產業從業者、投資者、關注者了解與該產業相關的最新政策法規及司法實踐,我們將按季度更新TMT行業法律動態,歡迎關注。

 

一、技術


1. 《關于發布〈智慧體育場館系統工程技術規程〉的公告》[中國建筑業協會公告(第035號)]

中國建筑業協會于2021518日發布公告批準《智慧體育場館系統工程技術規程》(《規程》)為中國建筑業協會團體標準,編號為T/CCIAT0035-2021,自2021715日實施。

據悉,《規程》編制組走訪了多個設計院、體育場館和主流供應商,綜合考慮了冬奧會效應、商業賽事、全民健身等熱點事件對體育產業的影響,考慮到新一代信息技術(以5GAIIoT、云計算、大數據為代表)和能源互聯網技術在這幾年內的飛速發展,在本次《規程》編寫過程中,為體育場館智慧系統實現加入了新的內容及規范,使得智慧體育場館系統更合理、更高效、更經濟,更多滿足場館的多功能使用和賽后運營要求。

 

2. 《關于技術調查官參與專利、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辦案的若干規定(暫行)》(國知辦發保字〔202117號)

2021510日,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印發《關于技術調查官參與專利、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辦案的若干規定(暫行)》(以下簡稱《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規定》明確,國家知識產權局和地方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專利、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侵權糾紛案件,可以指派技術調查官參與行政裁決活動。技術調查官屬于行政裁決輔助人員,對案件合議結果不具有表決權。

 

3. 《關于施行修改后專利法的相關審查業務處理暫行辦法》(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第423號)

2021524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了《關于施行修改后專利法的相關審查業務處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鑒于修改后的專利法將自202161日起施行,而專利法實施細則尚在修改過程中,為保障修改后專利法的施行,特制定該《暫行辦法》,專利申請人、專利權人或者相關當事人可以按照該辦法的規定,辦理相關業務。

《暫行辦法》對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形式、審查方法等作出了具體規定。同時,《暫行辦法》針對新專利法增設的專利期限補償制度、藥品專利期限特別補償制度等事項作出了細化規定。

 

4. 《重大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辦法》

國家知識產權局于2021526日發布了《重大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針對《專利法》第七十條所規定的專利行政裁決制度進行了詳細規定。

《辦法》明確了重大專利侵權糾紛的范圍、對重大專利侵權糾紛進行行政裁決的條件、行政裁決的審理程序、案件的撤銷程序等重要問題,對重大專利侵權糾紛尋求行政裁決這種救濟方式提供了重要指引。

 

5. 《專利申請受理和審批辦事指南》

2021611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布2021最新版《專利申請受理和審批辦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對專利申請受理和審批、PCT申請進入國家階段審批、費用減繳請求審批等進行了明確。

其中,就費用減繳請求審批,《指南》指出,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請求減繳上述收費:(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6萬元)的個人;(二)上年度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0萬元的企業;(三)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個人或者單位為共同專利申請人或者共有專利權人的,應當分別符合前款規定。

 

6. 《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入園惠企行動方案(2021—2023年)》

2021624日,國家知識產權局、銀保監會、發改委聯合發布《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入園惠企行動方案(2021—2023年)》(以下簡稱《行動方案》)稱,通過三年行動,力爭實現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惠及百園萬企的目標。

《行動方案》指出,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對企業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各類知識產權進行打包質押,積極探索知識產權許可收益權等出質的可行性,拓寬質押物范圍。同時《行動方案》明確了要推動專利、商標業務受理窗口整合和布局優化,實現質押登記一窗通辦

 

二、互聯網


(一)與電子商務有關的規定

1. 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

國家網信辦、公安部、商務部、文旅部、國稅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廣電總局等七部門于2021423日發布《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網絡直播辦法》),并將于2021525日正式施行。

《網絡直播辦法》的具體內容詳見楊春寶律師團隊在《網絡直播行業第一大法終于來了!》一文中的介紹、分析和歸納。

 

2. 關于在全國海關復制推廣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出口監管試點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21年第47號)

為進一步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有序發展,助力企業更好開拓國際市場,海關總署于2021622日發布了《關于在全國海關復制推廣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出口監管試點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公告》稱,在現有試點海關基礎上,在全國海關復制推廣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跨境電商企業、跨境電商平臺企業、物流企業等參與跨境電商B2B出口業務的境內企業,應當依據海關報關單位備案有關規定,向所在地海關辦理備案。其他有關事項按照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75號、第92號執行。


(二)與互聯網/大數據有關的規定

1. 《關于進一步抓好互聯網應用適老化及無障礙改造專項行動實施工作的通知》(工信廳信管函〔202167號)

工信部辦公廳于202146日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抓好互聯網應用適老化及無障礙改造專項行動實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重點從改造標準規范、評測要求、標識授予和納入企業信用評價等四個方面對適老化及無障礙改造進行了重點規制。《通知》中包含3個附件:《互聯網網站適老化通用設計規范》、《移動互聯網應用(APP)適老化通用設計規范》和《互聯網應用適老化及無障礙水平評測體系》。《通知》發布實施后,所有互聯網應用均應按照《通知》及三個附件所規定的具體內容進行設計和完善。

 

2. 《關于開展車聯網身份認證和安全信任試點工作的通知(工信廳網安函》(〔2021148號)

為貫徹落實《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加快推進車聯網網絡安全保障能力建設,構建車聯網身份認證和安全信任體系,推動商用密碼應用,保障蜂窩車聯網(C-V2X)通信安全,工信部辦公廳于202168日發布了《關于開展車聯網身份認證和安全信任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開展車聯網身份認證和安全信任試點工作。

本次試點工作方向主要包括車與云安全通信、車與車安全通信、車與路安全通信、車與設備安全通信。同時,《通知》也從申報主體、申報資格、技術主體、安全保障、相關部門推薦等5個方面明確了試點申報要求。

 

3. 《面向網絡內容的未成年人不適齡提醒測評指南》(T/ISC-0009-2021

中國互聯網協會于2021427日發布了《面向網絡內容的未成年人不適齡提醒測評指南》(以下簡稱《指南》),該《指南》作為團體標準,將于202171日實施。《指南》的主要目標任務是對網絡內容進行測評,提出不適齡的年齡段,為家庭教育、學校教育及未成年人選擇網絡內容和網絡應用等提供可靠依據,引導未成年人正確使用互聯網。

《指南》規定,本測評主要內容是通過靜態指標和動態指標兩個維度進行考量。靜態指標為該平臺或產品的基本定位,常規化操作及運營風格等相對固定的程式化操作;動態指標擬測量其平臺內容、活動或營銷形式等不斷更新變化的動態內容。盡管該《指南》作為團體標準出現,目前并沒有強制實施的效力,但是團體標準能夠充分體現行業標桿,及時反應行業特點,具有很強的引領、指導作用。

 

4. 《網絡游戲行業企業社會責任管理體系》(T/ISC-0010-2021

中國互聯網協會于2021427日發布了《網絡游戲行業企業社會責任管理體系》(以下簡稱《管理體系》),該《管理體系》作為團體標準,將于202171日實施。《管理體系》旨在為網絡游戲行業企業建立社會責任管理體系、提升社會責任績效表現提供指南,是對企業合規要求的必要補充。

《管理體系》從企業環境、相關方溝通、社會責任戰略、實質性議題確認、方針和目標確立、領導力與支持、規劃、執行與改進等過程,充分考慮網絡游戲行業企業發展目標、發展階段、發展路徑,通過采用PDCA循環(規劃-實施-檢查-改進)以及始終基于風險的思維,對過程和體系進行管理,幫助網絡游戲行業企業構建社會責任管理體系。

 

5. 《全國一體化大數據中心協同創新體系算力樞紐實施方案》(發改高技〔2021709號)

為加快建設全國一體化大數據中心算力樞紐體系,526日,發改委、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能源局等四部門聯合發布了《全國一體化大數據中心協同創新體系算力樞紐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明確,要以數據中心集群布局等為抓手,加強綠色數據中心建設,強化節能降耗要求。推動數據中心采用高密度集成高效電子信息設備、新型機房精密空調、液冷、機柜模塊化、余熱回收利用等節能技術模式。在滿足安全運維的前提下,鼓勵選用動力電池梯級利用產品作為儲能和備用電源裝置。

 

(三)與信息/數據保護相關的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四號)]

202161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以下簡稱《數據安全法》),將于202191日起施行。整體來看,《數據安全法》重點規定了以下三項內容:

首先,《數據安全法》建立了數據安全審查制度。作為我國關于數據安全的首部法律,其制定、實施均與國家安全聯系密切。《數據安全法》第24條規定,國家建立數據安全審查制度,對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數據處理活動進行國家安全審查。

其次,《數據安全法》建立了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制度,根據數據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程度,對數據實行分類分級保護。當前,《數據安全法》將數據分為國家核心數據、重點數據和普通數據三類。其中,國家核心數據是指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等的數據;重點數據由各地區、各部門確定重要數據具體目錄,對列入目錄的數據進行重點保護;普通數據則是國家核心數據和重點數據以外的其他數據。除了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制度外,《數據安全法》還規定了風險評估、身份鑒權、訪問控制、行為預測、追蹤溯源、應急響應、事件處置等各項制度,

最后,《數據安全法》明確規定了數據處理者的數據安全保護義務。以下反映了數據安全保護義務的法律體系。

1.《數據安全法》對數據處理者規定了基本的數據安全保護義務,具體包括:建立健全全流程數據安全管理制度,組織開展數據安全教育培訓,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數據安全。同時,《數據安全法》明確,開展數據處理活動應當加強風險監測,發現數據安全缺陷、漏洞等風險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發生數據安全事件時,應當立即采取處置措施,按照規定及時告知用戶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2.針對不同類型的數據處理者,《數據安全法》為其賦予了不同的特殊義務。其中,重要數據的處理者應當按照規定對其數據處理活動定期開展風險評估,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送風險評估報告。從事數據交易中介服務的機構應當要求數據提供方說明數據來源,審核交易雙方的身份,并留存審核、交易記錄。

3.關于數據出境制度的法律適用問題,《數據安全法》也予以明確規定[2]: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在中國境內運營中收集和產生的重要數據的出境安全管理,適用《網絡安全法》的規定;其他數據處理者在中國境內運營中收集和產生的重要數據的出境安全管理辦法,由國家網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

《數據安全法》的出臺,標志著監管部門在數據保護方面有法可依,也意味著相關數據處理者(公司、企業)應當履行《數據安全法》中規定的各項義務,并且在數據出境、數據安全方面接受潛在的國家數據安全審查,否則將受到嚴厲處罰,比如對違反國家核心數據管理制度,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處二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款,并根據情況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數據安全治理能力評估方法》(T/ISC-0011-2021

中國互聯網協會于2021427日發布了《數據安全治理能力評估方法》(以下簡稱《評估方法》),該《評估方法》作為團體標準,將于202171日實施。《評估方法》以數據全生命周期的安全治理能力建設為切入點,關注數據安全治理要點和關鍵環節的建設情況,梳理治理能力級別并分級制定考核指標,以對電信互聯網企業的數據安全治理能力進行度量,為企業不斷提升數據安全治理能力提供可操作的實施指南。

《評估方法》適用于電信網和互聯網等企業開展數據治理工作,為其數據安全治理能力評估提供參考和指引,明確了各類數據治理活動及其相關平臺應遵循的數據安全治理能力要求和評估方法,包括評估等級劃分方法,以及數據安全戰略、數據采集安全、數據傳輸安全、數據存儲安全、數據使用安全、數據共享安全、數據銷毀安全、基礎安全等能力的具體評估等級確定原則。

 

3. 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11件檢察機關個人信息保護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202142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檢察機關個人信息保護公益訴訟典型案例,包括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檢察院訴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公民個人信息民事公益訴訟案等11件。發布透露,對互聯網企業未履行個人信息管理和保護義務的,檢察機關將通過公益訴訟要求其承擔公益損害責任,推動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在最高檢發布的11件典型案例中,行政公益訴訟案件涉及教育、市場監管、公安、網信、農業農村等行政機關個人信息監管、政府信息公開問題;涉及快遞、醫療機構、校外培訓機構等泄露個人信息問題。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包括互聯網企業違法違規收集個人信息和非法獲取個人信息并進行消費欺詐等問題。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涉及通過技術軟件、物業服務等不同手段非法獲取并交易個人信息問題,除了依法打擊行為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行為,檢察機關還將網絡運營者作為共同被告要求承擔公益損害責任。

個人信息保護目前屬于檢察公益訴訟新領域。最高檢20209月出臺《關于積極穩妥拓展公益訴訟案件范圍的指導意見》,明確將個人信息保護作為網絡侵害領域的辦案重點。截至目前,全國已有25個省級人大常委會作出關于加強檢察公益訴訟工作的決定,其中有19個省份明確要求檢察機關積極穩妥開展個人信息保護領域公益訴訟。

 

4. 《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二審稿)》

2021429日,中國人大網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二審稿)》(以下簡稱《二審稿》)。

《二審稿》明確,提供基礎性互聯網平臺服務、用戶數量巨大、業務類型復雜的個人信息處理者,應當履行下列義務:成立主要由外部成員組成的獨立機構,對個人信息處理活動進行監督;對嚴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處理個人信息的平臺內的產品或者服務提供者,停止提供服務;定期發布個人信息保護社會責任報告,接受社會監督。

此外,針對個人信息收集、使用規則不透明及過度收集、使用等熱點問題,草案二審稿進一步明確,不得通過脅迫方式處理個人信息;處理個人信息應當公開個人信息處理規則,明示處理目的、方式和范圍,保證個人信息的質量等。

 

三、文化傳媒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修改

20214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發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其中,對《廣告法》進行了小幅修改,主要是取消了廣告發布登記制度及配套的行政處罰規則,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刪去《廣告法》第二十九條中的并向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廣告發布登記,這意味著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出版單位從事廣告發布業務,無需再向行政機關登記。

第二,刪去第五十五條第三款、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條第三款中的“吊銷廣告發布登記證件”;刪去原法第六十條[3]。這是對上述取消廣告發布登記的相關行政處罰條款進行刪除。

 

2. 廣電總局發布四項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行業標準文件

202167日,廣電總局發布《網絡視聽收視大數據技術規范 第1部分:總體要求》(以下簡稱《要求》)、《網絡視聽收視大數據技術規范第2部分:數據元素集》、《網絡視聽收視大數據技術規范第3部分:接口》和《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收視綜合評價數據脫敏規則》等四項標準文件。

《要求》明確,該文件規定的網絡視聽收視大數據技術規范的總體要求,包括網絡視聽收視大數據數據采集、大數據平臺、數據開放和服務、數據服務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四、TMT行業典型案例


(一)網絡直播案例

1. 全國首例:直播帶貨場景下的商標權案宣判

賽飾貿易(上海)有限公司(下稱賽飾公司”)發現萊州市弘宇工藝品有限公司(下稱弘宇公司)在抖音平臺售賣帶有“AGATHA”字樣和其特定圖標的手提包,以侵害商標專用權為由,將弘宇公司、北京微播視界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微播公司)訴至法院。海淀法院經審理,一審判決弘宇公司賠償賽飾公司經濟損失30萬元及合理開支10598元。

法院審理認為,結合涉案商標的圖樣、核定使用的商品類別、涉案商品及其價簽上的被訴標識、賽飾公司未將涉案商標轉授權給第三人等事實,以及弘宇公司未提交充分的證據證明其行為符合商標法關于銷售商免責的規定,弘宇公司銷售涉案商品,違反了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之規定,構成侵權。

該案系全國首例認定直播帶貨場景下的直播平臺為電商平臺的案件,亦是《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施行以來對該類平臺性質進行認定的首個司法案例。

 

2. 網絡主播與合作公司是否建立勞動關系

  網絡直播越來越火,可如果主播與經紀公司發生糾紛,那么雙方要依何種關系處理呢?是勞動關系還是合作關系?近日,湖州市吳興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網絡直播演出合同糾紛案件,對雙方爭議焦點——所簽的合同是否為勞動合同作出認定。

法院審理認為,首先,文化公司是存在于直播平臺與網絡主播之間的機構,不符合勞動合同關系中關于人身依附性關系的界定。其次,從《藝人經紀合作合同》的內容來看,雙方協議同時包含類似勞務、勞動合同、商事合同關系條款,不能簡單據此認定雙方為勞動合同關系。此外,依依的收益實質上來源于直播進行中客人的直接打賞,其工作形式及收入分配方式不同于一般基于勞動關系而取得報酬的情形。

因此,法院認為,雙方并非勞動關系,而是藝人經紀合作關系。

 

(二)涉及互聯網/文化傳媒相關案例

1.知名圖庫公司維權遭再審駁回訴請:被告未侵犯信息網絡傳播權

2016813日,美國蓋帝公司的法律總顧問出具《授權確認書》,確認原告漢華易美公司是唯一有全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其自己的名義就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使用或涉嫌未經授權使用附件A中所列出之品牌相關的所有圖像的行為采取任何形式的法律行為。漢華易美公司向法院提交了光盤,證明金種子公司未經授權使用了涉案圖片,并起訴被告侵害了其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一審、二審法院均認定被告金種子公司侵犯了漢華易美公司的信息網絡傳播權。被告仍然不服判決,遂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再審法院認為,本案再審的爭議焦點為,漢華易美公司是否有權主張涉案圖片的信息網絡傳播權。解決該爭議焦點的先決問題是:漢華易美公司對涉案圖片是否具有相應的權利基礎。為此,法院運用民事訴訟中證據判斷的高度蓋然性方法對雙方提交的有關著作權權屬的證據進行了比對分析,最終認定:漢華易美公司提交的權利歸屬證據對于待證事實的證明力較弱,金種子公司提交在案的反駁證據,足以構成相反證明。由于待證事實真偽不明,應當由負有舉證責任的漢華易美公司承擔不利后果。

綜上所述,由于被告金種子公司在再審審理中提交了新的證據,導致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的證據發生變化,故對一、二審判決予以撤銷并依法改判。法院判決認定:被告金種子公司的相關再審主張成立,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

 

2.合作拍攝電視劇引發合同糾紛:已投入款項能否返還[4]

本案原告海寧博啦啦影視傳媒有限公司(“博啦啦公司”)、文軒博文合伙企業(文軒博文)與被告浙江小玩家影視股份有限公司(“小玩家公司”)簽訂合同約定共同拍攝五十集電視連續劇《三個女人一臺戲》(簡稱“涉案電視劇”)。合同履行過程中,原告方依約支付合同款項共計2100萬元,但由于被告小玩家公司出資未到位等原因導致項目資金鏈斷裂、劇組停機,最終沒能完成涉案電視劇的拍攝工作。本案二原告遂向法院起訴,請求解除涉案合同,并要求被告小玩家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法院經過審理后,認為本案的爭議焦點是,小玩家公司是否違約及如何承擔違約責任。法院認為,由于小玩家公司以融資形式出資的金額未到位等原因,使得涉案電視劇劇組開機不久即停機、合作創作項目失敗,博啦啦公司、文軒博文基于涉案合同所享有的20%發行收益權、署名權、20%版權收益等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據此,原告享有法定解除權,并應當承擔違約損害賠償。

最終,法院判決支持了原告的訴訟請求,確認案涉合同已依約解除,并判令被告小玩家公司向二原告賠償其已經支付的投資款。

 

3. 阿里巴巴申請“雙11”商標被駁回

202167日,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上訴國家知識產權局的二審行政判決書在互聯網上公開。

在二審中,阿里巴巴提出了以下上訴理由:阿里巴巴在其他商品或服務上已被認定具有顯著性的雙十一11”這兩個商標仍然處于注冊存續狀態,并且,商標局也認可訴爭商標與上述兩個已注冊的商標分別構成近似。

二審法院認為,本案中,訴爭商標由文字11”構成,整體易被理解為十一月十一日,在實際使用中相關公眾易將其識別為用于表示某一特定日期,相關公眾難以將其識別為標示服務來源的商標,缺乏顯著性,屬于商標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的情形。對阿里巴巴的上訴請求,法院不予支持。

 

4. 競價排名涉及商標侵權百度被判承擔連帶責任

2021420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首次發布互聯網領域反不正當競爭和反壟斷十大案例,其中深圳市精英商標事務所訴百度公司等不正當競爭糾紛案,明確了競價排名侵權判定標準及互聯網搜索引擎提供商的責任承擔。

廣東高院生效判決認為,涉案兩個商標在知識產權法律服務上具有一定知名度,豬八戒公司將精英商標設置為搜索關鍵詞的行為,構成商標侵權。一審法院認定不構成商標侵權不當,予以糾正。豬八戒公司還將深圳精英商標”“精英商標事務所作為搜索關鍵詞,擅自使用精英商標所有一定影響的企業名稱,構成不正當競爭。故改判豬八戒公司立即停止侵權,并賠償精英商標所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共50萬元。百度公司在接到精英商標所要求刪除的有效通知后,未及時采取刪除等必要措施,造成損害進一步擴大,故改判百度公司對其中10萬元承擔連帶責任。一審法院未判決百度公司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不當,予以改判。

 

5. 首例涉圖形用戶界面外觀設計專利侵權糾紛案宣判

原告達家迎公司于2019125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了名稱為“用于手機的圖形用戶界面”的外觀設計專利。原告認為被告未經原告同意,在其擁有的小豹招聘APP及小豹招聘微信公眾號中,大量使用與原告所申請的外觀設計專利相同或者相似的圖形用戶界面,侵害了原告的外觀設計專利權,并給原告造成重大損失,據此向法院提起訴訟。

2021621日,上海知產法院對該院首例涉圖形用戶界面(GUI)外觀設計專利侵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認為被控侵權的小豹招聘APP和小豹公眾號的界面與原告達家迎公司涉案專利的整體視覺效果存在較大差異,不構成相同也不與近似,故駁回了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三)個人信息保護案件

1.吳某訴愛奇藝、融泰律所隱私權、個人信息保護糾紛案

本案原告吳聲威主張在付費超前點播案訴訟過程中,愛奇藝和融泰律所查看并向法院遞交吳聲威在愛奇藝平臺的登陸記錄和觀影記錄,該行為侵害了其個人信息和數據的合法權益,故訴至法院。

2021125日,上海青浦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不予支持吳聲威的訴訟請求。吳聲威遂上訴至上海二中院。

2021616日,上海二中院經審理認為愛奇藝和融泰律所在不公開審理的庭前會議程序中為證明其主張,向法庭遞交并展示吳聲威在愛奇藝平臺的登陸記錄和觀影記錄,沒有侵害他人權利的主觀過錯,目的合法正當,該行為不構成侵權,故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四)技術相關案例

1. 軟件自動在微信上搶紅包,開發者被認定構成不正當競爭

因認為深圳市掌上遠景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掌上遠景公司)開發運營的微信自動搶紅包軟件(下稱被訴軟件)使用戶在不啟動微信軟件的情況下就能自動搶到微信紅包,破壞了微信的正常運行環境和運營秩序,相關行為涉嫌構成不正當競爭,騰訊公司將其訴至法院。近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就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被告通過利用技術手段,實施妨礙、破壞微信軟件經營者合法提供的搶紅包功能正常運行等行為,違反誠信原則以及商業道德,構成不正當競爭,須賠償騰訊公司經濟損失等共計475.4萬余元。

 

2.全國首例:利用區塊鏈技術進行電子存證[5]

華泰公司主張道同公司未經其許可在道同公司運營的第一女性時尚網中發表華泰公司享有著作權的作品,侵害了華泰公司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華泰公司通過數秦公司運營的第三方存證平臺對侵權事實予以取證,并將相關數據計算成哈希值上傳形成區塊證據鏈存證,以此向法院請求判令道同公司承擔侵權責任。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電子證據審查標準,數秦公司作為獨立于當事人的民事主體,其運營的保全網是符合法律規定的第三方存證平臺,保全網通過可信度較高的谷歌開源程序進行固定侵權作品等電子數據,且該技術手段對目標網頁進行抓取而形成的網頁截圖、源碼信息、調用日志能相互印證,可清晰反映數據的來源、生成及傳遞路徑,應當認定由此生成的電子數據具有可靠性。同時,保全網采用符合相關標準的區塊鏈技術對上述電子數據進行了存證固定,確保了電子數據的完整性。故確認上述電子數據可以作為認定侵權的依據,認定道同公司侵害了華泰公司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

 

五、行政處罰


1. 個人信息保護:國家網信辦通報Keep129App違法收集使用個人信息

2021616日,國家網信辦對運動健身、新聞資訊、網絡直播、應用商店、女性健康等公眾大量使用的部分App的個人信息收集使用情況進行了檢測,并發布《關于Keep129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情況的通報》。

檢測發現,Keep、今日頭條、騰訊新聞等129App存在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情況。這129App存在的問題主要包括:未經用戶同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違反必要原則收集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等。

 

2. 虛假宣傳:雅詩蘭黛因虛假宣傳被罰40

近日,雅詩蘭黛(上海)商貿有限公司公示信息顯示新增一則行政處罰,處罰事由為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處罰結果為罰款40萬元,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罰單位為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該曾多次因虛假宣傳或違反廣告法而被處罰。

 

3.電商平臺反壟斷: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美團涉嫌壟斷行為立案調查

2021426日,市場監管總局根據舉報,依法對美團實施二選一等涉嫌壟斷行為立案調查。

該案于202177日已有初步結果,市場監管總局于該日發布《依法對互聯網領域二十二起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即美團app的實體研發運營公司)在列。美團公司因收購奧琦瑋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權,被市監局認定為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的行為,處以罰款50萬元。

 

4. 虛假宣傳:北京監管部門對360搜索發布虛假違法廣告案處罰200萬元

2021413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對今年中央電視臺3·15晚會曝光的360搜索發布虛假違法廣告案完成立案調查,對北京好搜點睛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做出罰款20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經查,涉案廣告代理商在代理并上傳廣告過程中,需要通過“360點睛軟件提交北京好搜點睛科技有限公司審核通過后方可發布。但該公司未落實廣告審核發布制度,未對已發布的廣告內容進行核對,造成發布虛假違法廣告的事實。

 

5. 不正當競爭:市場監管部門對作業幫”“猿輔導處以頂格罰款

2021510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作業幫和猿輔導兩家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均處以警告和250萬元頂格罰款的行政處罰。

經查,作業幫在其官方網站謊稱與聯合國合作、虛構教師任教經歷、引用不真實用戶評價。猿輔導在其網站謊稱班主任11同步輔導微信11輔導您的4名好友已搶購成功……點我搶報,虛構教師任教經歷等不實內容。上述行為屬于實施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

作業幫在其運營的App、天貓作業幫直播課旗艦店、京東作業幫直播課旗艦店銷售課程時,分別標示“¥1899 ¥2399 限時折扣等內容。猿輔導在其運營官網、天貓旗艦店銷售課程時,分別標示 “價格¥4000.00 親子節價¥2099.00”等內容。經核實,相關課程均未以標示的劃線價進行過交易,構成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交易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四)項規定。


[1]Technology(技術)、Media(媒體)和Telecommunication(電信)三大行業被業內人士統稱為“TMT”行業。對應我國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國家標準,大致涵蓋軟件和信息技術、互聯網、文化和娛樂、電信和廣播電視等行業。
[2]請參閱《數據安全法》第31條。
[3]原《廣告法》第六十條:違反本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出版單位未辦理廣告發布登記,擅自從事廣告發布業務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一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違法所得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4]請參考浙江小玩家影視股份有限公司與海寧博啦啦影視傳媒有限公司等合作創作合同糾紛【(2020)京73民終548號】
[5]參見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5月發布的《互聯網十大典型案例》: 杭州華泰一媒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訴深圳市道同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案[(2018)浙0192民初81號]

最后編輯于:2022-05-01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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