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期間上海鼓勵外資政策匯總

前言

 

據相關媒體報道,今年一季度上海實到外資46.69億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長4.5%;新增外資跨國公司地區總部10家、外資研發中心5家。在新冠疫情肆虐,全國一季度GDP增長-6.8%,全球經濟幾乎按下“暫停鍵”的當下,上海引進外資為何能一枝獨秀?我們理解,這與上海不斷深入地對外開放密切相關。楊春寶律師團隊擬就今年以來上海出臺的各項吸引外資的政策進行簡要梳理,以期為有意向來上海投資的境外投資者提供一些參考。

 

1.上海市貫徹《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規劃綱要》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發揮上海核心城市功能和龍頭帶動作用,推動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家戰略,中共上海市委員會與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1月10日聯合發布《上海市貫徹<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規劃綱要>實施方案》。

《方案》要求積極探索合格境外投資者全面參與上海各類要素市場,大力吸引國際金融組織、國內外大型金融機構總部入駐,建設全球資產管理中心;優化航運發展環境,提升高端航運服務能力,并大力發展高能級的總部經濟,支持現有跨國公司總部提升能級、擴展功能;落實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完善自貿試驗區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并縮減限制措施,逐步放寬金融業外資市場準入,擴大知識產權跨境交易,支持持永久居留身份證外籍高層次人才創辦科技型企業;聚焦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等重點區域,高標準建設上海自貿試驗區新片區,著力發展總部經濟、擴大投資自由、深化貿易自由、推動資金自由并實行人員從業自由等;高品質建設上海虹橋商務區,全力打造國際開放樞紐,推進建設開放共享的國際貿易中心新平臺,營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商務生態環境。

 

2.《關于支持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發展征管服務措施的通知(試行)》(滬稅函〔20202)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于2020116日發布《關于支持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發展征管服務措施的通知(試行)》,提出實施無稅無票不申報實施服務貿易對外支付稅務備案電子化、深化離境退稅試點、優化營商環境舉措先試先行等具體十七項服務措施。

其中與外資相關的優惠或便利包括:對當期無應稅收入且未做票種核定的小規模單位納稅人免于辦理部分稅種的申報納稅;簡化服務貿易對外支付相關手續,實施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電子化;積極推動新片區內商業企業備案納入退稅商店范圍,支持開展離境退稅“即買即退”便利服務試點;對標國際最優營商環境標準,從減少納稅次數、壓縮納稅時間方面入手,在新片區先行先試優化稅收營商環境舉措并逐步在全市范圍內復制推廣。

 

3.《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和金融支持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的意見》

 

為加大金融支持上海自貿試驗區臨港新片區建設和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力度,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管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20214日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和金融支持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的意見》。

 

《意見》提出:積極推進臨港新片區金融先行先試,在更高水平上加快上海金融業對外開放,以及金融支持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并在此基礎上制定了30條具體措施,其中涉及吸引外資的內容包括:在臨港新片區內探索取消外商直接投資人民幣資本金專用賬戶,探索開展本外幣合一跨境資金池試點;支持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在上海設立理財子公司,試點外資機構與大型銀行在上海合資設立理財公司;支持外資機構設立或控股證券經營機構、基金管理公司在上海落地,推進人身險公司外資股比限制從51%提高至100%;支持境外金融機構在上海投資設立、參股養老金管理公司;跨國公司在上海設立的資金管理中心,經批準可進入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允許在上海自貿區注冊的融資租賃母公司和子公司共享外債額度;擴大債券市場對外開放,為境外投資者備案入市提供便利;著重發展人民幣利率、外匯衍生產品市場,優化境外機構金融投資項下匯率風險管理;允許境外機構自主選擇簽署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NAFMII)、中國證券期貨市場(SAC)或國際掉期與衍生工具協會(ISDA)衍生品主協議;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科創企業上市融資,研究支持為外國投資者直接參與科創板發行和交易提供便利匯兌服務

 

4.《上海市全面深化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實施方案》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上海市委員會、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20219日聯合發布《上海市全面深化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實施方案》。

《方案》提出全面打響“一網通”政務服務品牌,打造更具國際競爭力的營商環境,加強保護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的制度供給,落實組織保障四個方面共36條具體措施,其中與外資相關的優惠、便利包括:進一步深化跨境貿易降費提速改革,推動口岸降費、規范收費,強化口岸收費目錄清單管理,明確收費標準,落實降費措施,降低通關整體費用,實現口岸相關市場收費的“一站式”辦理和查詢;優化完善涉外營商環境,加快建設“一網通辦”涉外服務專窗,實現涉企政策和辦事項目的中英文雙語服務;開設外籍人士就醫預約專欄,提供英語導醫、預約等服務,完善各醫療機構的英文服務標識;組建提升外籍人士在滬工作生活便利化工作專班,為外籍人士對政府服務和公共服務便利化需求提供精準資源對接,建立和完善常態化服務機制。

 

5.《本市貫徹〈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的意見〉若干措施》(滬府規〔20205號)

 

      為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持續打造吸引外資新高地,持續營造國際化、法治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4月8日發布《本市貫徹〈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的意見〉若干措施》。

該《措施》就四個方面提出了24條具體的措施,具體為:在落實國家擴大開放政策方面提出支持外商投資新開放領域的先行先試、加大上海自貿試驗區及臨港新片區開放力度的措施;在加強外商投資促進工作方面提出健全“一站式外商投資促進服務體系”、支持開展境內外投資促進活動、提升開放平臺引資質量、加大對重大外資項目支持力度、建立招商服務激勵機制、加強重點項目人才引進支持、探索建立市場化招商引資獎勵機制、支持各區組織團組出國開展招商引資工作、加大外商投資促進培訓力度、加強外資政策宣傳解讀的措施;在提升投資便利化水平方面提出支持跨境資本投資便利、優化外國人來華許可辦理流程、優化項目規劃用地審批的措施;在強化外商投資保護方面提出全面貫徹落實《外商投資法》、健全政企溝通服務機制、完善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和合法權益保護機制、強化監管政策執行規范性、發揮知識產權司法保護重要作用、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機制、提高涉及外資政策的透明度、支持參與標準制定、促進公平參與政府采購的措施。

 

6.《上海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35號)

 

         為了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將上海建設成為卓越的全球城市、具有世界影響力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上海市人大常委會于2020年4月10日通過《上海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并于同日公布施行。

《條例》所涉及的吸引外商投資方面的內容和措施主要包括:上海市對標國際高標準投資貿易規則,推進貿易便利化,鼓勵和促進外商投資;按照國家部署,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和臨港新片區實行外商投資試驗性政策措施,擴大對外開放;國家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領域,按照內外資一致的原則實施管理;鼓勵各類企業在上海設立總部機構、研發中心,鼓勵與上海國際經濟、金融、貿易、航運和科創中心建設密切相關的國際組織落戶上海,支持創設與上海重點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的國際組織;推進“一網通辦”平臺涉外服務專窗建設,為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人提供便利化政務服務;與外商投資密切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提供相應的英文譯本或者摘要等。

最后編輯于:2020-11-29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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