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律師,您好!
今天下班居然在信箱里收到了法院的傳票,電信局居然說我欠費,對我起訴了。我現在用的這個201電話自開通起(去年八月),一直沒人來收過話費,也沒有任何催費通知,也沒停過機,我一直以為是我朋友幫我交了話費(因為我以前店里的公共電話費這些全是一起交的,我以為是同時交了的),可今天莫名其妙他們就上訴了,我想他們這樣是不是合乎程序呢,從沒給我任何通知,也沒停過一天機,是不是他們也有過錯呢?
我不知道我該怎么做,法院的傳票是四號開庭,我有些不知所措了,您能幫我嗎?
謝謝!
蓉兒
蓉兒:
您好!訴訟并不是件可怕的事,休要驚慌,沉著應訴就是。如果確實是你應該付的,付了就是。至于滯納金之類,相信能在法院主持調解下予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如果確實沒有收到過帳單或催款通知,則應據理力爭。不過即使勝訴了,應當你付的還得付,畢竟你已經接受了電信的服務。
楊春寶 律師
楊律師,您好!
非常感謝您的及時回復,我的話費已經交了,非常高興如您所料,沒交滯納金和訴訟費,雖然頗費了一番口舌,但因為您的回復給了我信心,使我能堅持到勝利,再次感謝您:)
蓉兒
最后編輯于:2024-04-23 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