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已退股,以公司偷稅為理由敲詐其他股東?如何應付?

法律橋網友51wy咨詢:朋友A開了一家廣告公司,然后有個人B在創業初期給了一定的幫助,無非給了幾個單子。后來B被原公司請走之后,A就收留了他。并看在原來的幫助的情況下,而且考慮可能B手上還有的客戶資源,就同意給他一半的股份,當然也是在B的一再要求下。不過只是出據了一份協議,其中A和B簽字了,法人簽字是A代簽的,沒有法人授權函。B開始在A的公司主要負責銷售工作,A負責一些運作的工作。沒想到合作了一年,B沒有做幾個單子,A自己做的單子倒是占了公司的75%。而且B好象還有要搞花頭的意思,經常拿公司做洗錢用。所以,鑒于這樣的情況,A提出和B終止合作關系。并根據當年的銷售情況,很合理地(據朋友A和我說的)給了B一筆錢。B寫了收條,并寫了字據將股份轉回給A(因為原來的確認轉讓股份的字據丟了,B說的)。沒想到剛拿了錢沒幾天,B竟然電話威脅A,讓A再給他10多萬,否則就到稅務局告發有關稅務方面的漏洞。小公司難免稅務方面亂一點,而且有些單子是B弄的,什么開票之類的,A也不是太清楚。被A拒絕之后,B又打電話來威脅說“要派人來拿錢”。最新更新,居然B發律師信了。說什么公司帳目混亂,A有嚴重偷稅漏稅問題。需要調解,否則就上訴,讓法院來查帳,如果有偷稅漏稅問題,就直接向稅務局舉報,還可能追究A和法人的法律責任。還是投奔到這里來了,聽聽專業人士的分析。該怎么辦呢?

廣州辛巴哥哥律師解答:以上并非法律問題了,具有一定的敲詐的嫌疑!首先,可以非常肯定該仁兄應當不會將該案件遞交法院,法院也不會來查帳,既然已有該仁兄之收條,白字黑字,對簿公堂乃好事一件,對方不至于愚蠢到那個地步!另外,公司是否帳目混亂是否嚴重偷稅漏稅這是稅局的事情,該律師在函中陳述該事情而未提供任何證據,目的乃敲詐勒索,有悖職業道德,可回信呲之!最后,對方可能會舉報,你們現在需要注意整理一下公司的賬目,另一方面,一旦稅局前來調查,也應將本案的來龍去脈陳述之,并稱此為該惡人先告狀,乃惡作劇,希望稅局體諒,對稅局客氣些,在稅局無法查到嚴重偷稅漏稅的情況下,就會相信你所言,從而息事寧人!

51wy再咨詢:但是朋友A說B手上的證據就是一張紙,是A手寫的,算錢給B時寫的,當中的稅點可能寫少了,所以B就以此為證據,說是A逃稅漏稅,其實A就是和B協商錢的時候打的草稿。沒小心收著。結果B卻暗中帶走了。真是可怕!這個算證據么?有個搞法律的人說,問題比較復雜,可能涉及到刑事問題,是么?

廣州辛巴哥哥律師再解答:是否屬于證據要看到該才草稿的具體內容并且看其持該草稿用在何處才能定斷,一般來說這草稿不能反映出什么問題,是一個孤證,基本上不起什么作用;不涉及到刑事問題,根據法律規定,偷稅數額占應繳稅額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才涉及到刑事責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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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編輯于:2024-05-12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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