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我有幾個問題請教:1、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中是否有一部分是法人企業?2、合伙企業與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是在于規模、管理、制度這一方面嗎?3、分廠、分公司是否屬于企業范疇?4、子公司屬于法人企業,屬于公司范疇嗎?子廠屬于法人企業范疇嗎?5、子廠、子公司一定要全資嗎?若不需要全資,和控股公司、控股企業有何區別?是否只是前者名稱要含有母公司的名稱,而后者是另外單獨的名稱?
答:
1、個人獨資、合伙企業是與企業法人并列的企業,因其責任形式不同,不可能是企業法人。
2、合伙企業投資者須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公司投資者以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這是本質區別。當然在規模、管理和制度方面也有區別。
3、分廠、分公司均是企業的分支機構,當然屬于企業范疇。
4、子公司當然也是公司,自然也是企業法人。 沒有子廠的概念,你應該是指非公司企業法人的下屬機構吧,當然是屬于企業范疇,但是只有獨立對外承擔責任的才是企業法人,否則就是分廠的范疇。只要符合公司制的要求,則與子公司無異。
5、若非國有獨資企業,則子公司不可能是全資,必須是合資的。它有時被稱作控股子公司,原則上應有獨立的名稱。
楊春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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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編輯于:2024-04-23 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