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行業近期監管動態(2018年6月)

1.?????創業投資基金申請適用《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的特別規定》操作指南(下稱“操作指南”)?

大眾創業是大計,創業基金來支持,減持股份有規定,操作指南利落實。為落實《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的特別規定》(下稱“特別規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下稱“協會”)于2018年6月1日在其微信公眾號上發布了操作指南。

該指南規定了創業投資基金(下稱“創投基金”)申請適用特別規定的數據基礎(協會AMBERS系統的產品季度更新數據)和操作流程(具體的操作均需在AMBERS系統上完成)。協會將在申請材料齊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成創投基金減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有關申請,并在符合條件的創投基金公示信息頁面上添加標識。創投基金在擬減持上市公司股份鎖定期結束且相關申請辦理完成之后,即可根據特別規定減持股份。

而且,操作指南還重申了特別規定關于創投基金申請適用特別規定應符合的標準,并在此基礎上詳細說明了計算口徑。計算口徑包括:投資額應以項目投資的“投資本金”計算(不包含創投基金所投資的其他創投基金的投資本金;不包含境外股權投資;包含未退出、已部分退出和完全退出的項目投資本金);未上市企業股權投資不包含參與上市公司定增、大宗交易和協議轉讓。

此外,操作指南還在特別規定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了減持節奏,規定了加速審核制度(即在適用特別規定的程序并出具會計報告的情況下),以及對相關違規操作的處理方式(包括取消適用特別規定和協會公示平臺上的特別標識,并依法處理)。

如需了解特別規定的具體內容,可參考我們不久前撰寫的《創業投資基金扶持政策簡述》。

2.?????《基金經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

利益輸送犯大忌,廉潔從業須牢記。協會于2018年6月1日在其官方網站和微信公眾號上分別發布了意見稿,旨在指導基金經營機構有效落實《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規定》,規范基金經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意見稿主要包含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1)???????適用范圍

意見稿適用的基金經營機構(下稱“機構”)包括公募和私募基金管理人、從事資產管理業務的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基金托管人、基金銷售機構,以及基金服務類機構。

(2)???????內控要求

在內控要求章節中,意見稿對機構、董事會和監事會、高級管理人員、各下屬部門和機構負責人,以及機構全體人員應履行的廉潔從業管理(下稱“管理”)職責和義務均進行了詳細規定。其中,機構作為廉潔從業風險防控的主體,應建立健全相關內控體系和制度,對各層級管理人員的相關管理職責加以明確;董事會決定機構的管理目標,在聽取相關報告后督導管理層及時處置或改進,并將管理履職情況納入高管考核評估范圍;監事會或監事對董事、高管履行管理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高管負責落實管理目標,建立健全管理組織架構,為建立、實施、維護和改進內控體系提供資源保障,關注管理內控制度的健全和執行,督促機構工作人員開展相關自查或配合檢查,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報告、整改并落實追責;

機構下屬各部門、分支機構和子公司負責人負責具體落實管理目標,加強對所屬部門、分支機構或子公司工作人員的管理,并對執行管理擔責;機構全體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自律規則和其他規范性文件,主動識別、控制其從業行為的廉潔風險,并對其從業行為擔責。

在內控方面,意見稿還要求,機構應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對經營決策、運營管理和業務活動的各環節(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募集、投資交易、運作管理、商業合作以及機構登記、產品備案、接受自律管理等)進行科學、系統的風險評估。

同時,意見稿還在人力資源和財務方面對管理提出了要求,包括每年開展相關培訓,將相關情況納入人力資源管理體系,與人員的聘用、晉級、提拔、離職以及考核、審計、稽核等進行掛鉤,杜絕財務方面的不規范行為(如賬外賬)等。意見稿要求機構對其相關方(包括股東、客戶等)做好輔導和宣傳,督促其遵守廉潔從業相關規定。并且,機構應對廉潔從業情況進行定期或并定期內部檢查,如有問題應及時整改并追責。

此外,意見稿還規定了機構應當及時(5日內)向協會進行報告的幾種情形,包括:在機構內部發現違反意見稿的行為;發現協會工作人員違法廉潔規定;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發現其股東,客戶等相關方不正當地干擾自律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因違反廉潔從業規定被立案調查或被采取紀律處分、行政處罰、刑事處罰等措施。?

(3)???????主要業務廉潔從業要求

在本章節中,意見稿主要從基金募集、投資交易、基金托管、份額登記、其他基金服務,以及與業務相關的活動幾個方面出發,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廉潔從業做出了具體而細致的規定:

a)?????????????????基金募集

意見稿規定,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開展基金募集時,不得以不充分說明產品關鍵信息,協助客戶提供虛假個人信息或偽造資料,利用特定職務身份等方式,向投資者提供與其風險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產品或服務,或向不滿足合格投資者要求的客戶銷售產品或提供服務,或私下銷售所任職機構銷售范圍之外的金融產品,或竊取/泄露本機構及合作機構的內部信息和客戶信息,以此進行利益輸送或謀取不正當利益。

b)?????????????????投資交易

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開展投資交易時,不得通過以下方式輸送或謀取不正當利益:利用內幕信息從事,或明示/暗示他人從事證券交易;侵占或挪用受托資產;不公平對待不同投資組合,在不同基金財產之間、基金財產和其他受托資產之間、自營賬戶與資產管理賬戶之間進行利益輸送;編造、傳播虛假、不實信息,或利用信息/資金/持股持券優勢,單獨或合謀,影響證券、期貨及其他衍生品交易價格、交易量;代表投資組合對外行使投票表決權時,不按客觀獨立的專業判斷投票;在賣出或轉讓投資標的時,通過故意壓低估值、約定交易等方式,造成投資損失或降低投資收益,損害投資者利益;通過讓渡資產管理賬戶實際交易權限等方式為客戶的違規行為提供便利;通過財務顧問或投資顧問費等方式,向第三方機構輸送利益,從中收取回扣或謀取不正當利益。

c)?????????????????基金托管

基金托管人及其工作人員在開展基金托管業務時,不得以下列方式輸送或謀取不正當利益:侵占或挪用托管資產;為管理人違規行為提供便利或縱容管理人違法違規、違反合同條款;協助出具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的托管證明材料。

d)?????????????????份額登記與估值

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開展份額登記、估值核算業務時,不得以下列方式輸送或謀取不正當利益:在申購和贖回基金份額以及分配基金收益時違規給予部分客戶特殊優待;串通相關方進行明顯偏離公允價值的估值核算,并從中輸送或謀取不正當利益;未經授權向第三方機構泄漏未公開信息;協助制作虛假材料,披露不實信息。

e)?????????????????其他基金服務業務

基金服務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開展其他基金服務業務時,不得以下列方式輸送或謀取不正當利益:對基金產品或基金管理人進行虛假、誤導性評級、評價、頒發獎項并公開宣傳產品投資業績等,并從中謀取不正當利益;在不同投資者、不同產品間提供明顯有違公平的信息技術系統服務;向第三方提前泄漏指數編制、調整規則;提供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的法律意見書、審計報告、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等文件;未保持客觀中立,串通相關方操縱債券估值、債券收益率曲線、債券隱含評級等;提供基金業務核心應用系統的服務機構未保持獨立性,直接從事與其所提供系統相對應的服務業務或相關業務操作。

f)??????????????????業務相關活動

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開展采購招標、商業合作等業務相關活動時,不得以下列方式輸送或謀取不正當利益:違反公平、公正原則達成商業合作協議;高管或相關利害關系人利用職務之便,通過不正當理由干預公司業務相關活動安排。

意見稿還規定,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嚴守廉潔從業底線,不得以不正當方式影響監督管理或自律管理[1]的決定和工作安排,或獲取相關內部信息;也不得協助利益關系人拒絕、干擾、阻礙或不配合證監會、協會行使相關監督、監察、調查職權。

(4)???????自律管理

在本章中,意見稿規定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意見稿的后果。違規機構和/或其工作人員將視情節輕重受到包括談話提醒、書面警示、要求限期改正(機構)、要求強制參加培訓(工作人員)、行業內譴責、加入黑名單、公開譴責、認定為不適當人選(工作人員)、暫停受理業務(機構)、暫?;饛臉I資格(工作人員)、暫停會員部分權利(機構)、取消會員資格(機構)、取消基金從業資格(工作人員)等協會紀律處分。

并且,意見稿還規定了可加重或減輕處罰的各種情形。其中,存在教唆、協助他人向監管人員輸送利益,連續或多次違反意見稿,涉及金額大、人員多,社會影響惡劣,違規主體曾擔任公職或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合規風控崗等情形的,應加重處罰。而能夠主動發現違規行為并有效整改,落實追責并完善內控制度和業務流程,且及時向協會報告的機構,則應免于追責或從輕、減輕處理;能及時報告自身的違規行為或配合調查的機構工作人員,應免于追責或從輕、減輕處理。對于涉嫌違反黨紀、政紀或證券相關行政法規及部門規章的,協會將有關情況通報證監會處理;涉嫌犯罪的,協會將有關情況通報證監會,并依法移送監察、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雖然該實施細則尚在征求意見階段,但是,如果存在該實施細則所列舉的行為則可能構成違反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將可能會面臨相關行政調查,甚至行政處罰,因此,楊春寶律師團隊建議私募基金管理人參考其具體規定完善相關風控制度,強化風控培訓,有效防范相關風險。

3.?????《關于注銷第六批公示期滿三個月且未主動聯系協會的失聯機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的公告》(下稱“注銷公告”)

失聯公示須關注,發生變更要報告,一旦注銷管理人,失信記錄難去掉。協會于2018年6月6日在其微信公眾號上發布了注銷公告,稱將注銷包括中經匯金(北京)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內的7家機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自實施私募基金管理人失聯公示制度以來,協會共對外公告21批失聯機構和5批公示期滿三個月且未主動聯系協會的失聯機構,注銷128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并將該等情形錄入資本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供社會公眾查詢。楊春寶律師團隊在此善意提醒廣大私募基金管理人,應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范經營,一旦被協會列入公示名單,應在公示期內盡快與協會取得聯系并提供有效證明材料,以避免被注銷并被列入失信黑名單。

4.?????《關于合格境內有限合伙人(QDLP)在協會進行管理人登記的特別說明》(下稱“特別說明”)?

境外投資雖鼓勵,也應協會辦登記。協會于2018年6月21日在其微信公眾號上發布了特別說明指出,合格境內有限合伙人(QDLP)的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開展私募投資基金業務,應當在協會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但鑒于QDLP的投資范圍涉及境外的證券、股權和另類投資等多個領域,為了滿足《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相關問題解答(十三)》規定的專業化經營原則,目前,QDLP管理機構可登記為其他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楊春寶律師團隊注意到,協會于2018年6月19日新增通過了一家其他類私募管理人的登記,值得一提的是,該新增通過的管理人系QDLP管理機構(具體信息詳見下圖),而這也是自2017年10月(協會官網顯示的最近一個通過登記的案例的登記時間為2017年9月28日)協會暫停其他類私募管理人登記以來通過的首家其他類私募管理人,但這起案例是否意味著協會擬全面放開對其他類私募管理人的登記則有待進一步驗證。

5.?????《關于進一步規范貨幣市場基金互聯網銷售、贖回相關服務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

貨幣基金雖靈活,贖回提現應設限;銷售結算須持牌,提現墊支不能辦。協會于2018年6月1日在其公眾微信號上轉載了證監會和央行聯合發布的指導意見,其中,在基金銷售方面,規定嚴禁非持牌機構銷售貨幣市場基金,嚴禁實施歧視性、排他性、綁定性銷售,并嚴禁用貨幣市場基金份額直接進行支付。在基金贖回方面,對貨幣市場基金投資者的“T+0贖回提現業務”的單日提現金額設定了上限,要求基金管理人等機構和個人不得以自有資金、基金銷售結算資金或向銀行申請授信等任何方式為貨幣市場基金“T+0贖回提現業務”提供墊支,并要求強化“T+0贖回提現業務”的風險揭示和信息披露,嚴禁誤導投資者。而在基金支付結算方面,則嚴禁非銀行支付機構為投資者提供以貨幣市場基金份額進行消費、轉賬等增值服務,嚴禁其從事貨幣市場基金銷售業務,以及為貨幣市場基金提供“T+0贖回提現業務”墊支。

此外,協會于2018年6月9日在其微信公眾號上轉載了會長洪磊在“第20屆中國風險投資論壇”上的講話。洪會長在講話中強調,私募機構按照《基金法》要求,在協會登記備案,接受政府部門和協會持續監管,依法合規開展集合資金、組合投資活動,行使從資金到資產的金融轉換功能,事實上具備了“持牌”特征,應當在《基金法》下得到公平待遇。


[1]自律管理工作是指協會進行的會員管理、機構注冊登記管理、產品備案管理、基金從業人員資質管理、自律檢查和自律處分等。

最后編輯于:2022-05-01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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