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行業近期監管動態(2018年4月)

估值指引

1.?????發布《私募投資基金非上市股權投資估值指引(試行)》(下稱“估值指引”)?

估值方法要適當,發布指引促完善。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下稱“協會”)于2018年3月30日在其官網上發布了估值指引,并將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估值指引明確規定了其適用對象、估值對象以及估值的原則和方法,其中:

(1)????適用對象: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管理的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計劃、證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和期貨公司及其子公司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以及經協會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私募基金

(2)????估值對象:私募基金持有的未上市企業股權,其中包括交易不活躍的新三板掛牌公司股權。

(3)????估值原則:保持估值技術的一致性;公允價值估值,實質重于形式;設定非上市股權估值的假設前提;指出使用估值技術的綜合考慮因素;規定估值的反向檢驗。

(4)????估值方法:

A.???????市場法:參考最近融資價格法(適用于尚未產生穩定收入或利潤的早期創業企業)、市場乘數法(適用于尚未產生穩定收入或利潤的早期創業企業)、行業指標法(適用于行業發展比較成熟及行業內各企業差別較小的情況)。

B.???????收益法:現金流折現法(較靈活,在其他估值方法受限時仍可使用)。

C.???????成本法:凈資產法(適用于企業的價值主要來源于其占有的資產的情況)。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基金管理人未按照估值指引進行估值,應在相關的合同或協議中進行約定并依法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此外,基金管理人系估值的第一責任人,應對采用的估值方法和估值參數承擔管理層責任,并定期檢驗估值結論,防范可能出現的重大偏差。

稅收試點標準

2.?????關于享受稅收試點政策的創業投資基金標準及申請流程?

中小企業需扶持,創投基金優惠多。證監會于今年3月1日發布《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的特別規定》,對作為上市公司股東的創業投資基金(下稱“創投基金”)減持上市公司股份作出了特別規定,以鼓勵創投基金投資于早期中小企業或者高新技術企業,該規定將于今年6月2日正式實施。為此,協會于4月3日在其微信公眾號上轉載了證監會于2017年7月發布的《私募基金監管問答——關于享受稅收試點政策[1]的創業投資基金標準及申請流程》(下稱“監管問答”),從而為擬設立創投基金的機構提供有益參考。其中,可享受稅收試點政策的創投基金的標準包括:

(1)???????實繳資本:至少3000萬元人民幣,或,首期實繳至少1000萬元人民幣且在工商注冊后5年內達到30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

(2)???????存續期:至少7年;

(3)???????管理團隊:有至少3名具備2年以上創業投資或者相關業務經驗的人員負責投資管理;

(4)???????投資金額限制:對單個企業的投資金額不超過基金總資產的20%;

(5)???????除外情形:未投資已上市企業,所投資未上市企業上市(包括被上市公司收購)后,所持股份的未轉讓部分及其配售部分不在此限;

(6)???????禁止從事業務:擔保和房地產業務。

符合相應條件的創投基金的管理人應當于每年4月底前,向創投基金注冊地的證監會派出機構提出書面申請和其他相關材料。證監會派出機構在收齊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為符合規定條件的申請機構出具享受稅收試點政策的年度證明材料,供創投基金在年度申報時向稅務部門提交以享受相關的稅收優惠。


[1]相關政策以稅務總局發布的《關于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稅收試點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20號)為準。

投訴處理

3.?????回顧2017年投訴處理工作

處理投訴很給力,規則機制不可少,協同打擊違規案,行業發展得健康。協會于2018年4月9日在其微信公眾號上發布了2017年處理投訴的情況。協會通過私募地圖、投訴郵箱、來信來訪、中國證監會12386熱線等各類渠道,共收到投訴信息2090件,其中涉及私募基金業務的占比90%,其中,私募證券45%,私募股權(含創投)48%。投資者投訴的主要問題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1)????以“私募基金”名義從事各類違法犯罪活動;

(2)????機構登記信息不真實;

(3)????因所投項目資金流動性不足、產品凈值斷崖式下跌等原因,與投資者產生糾紛;

(4)????產品運作不規范;

(5)????存在異常經營或不誠信;

(6)????服務機構未盡相應職責;

(7)????律師事務所及相關律師未能勤勉盡責。

協會進一步指出,將在今后的工作中通過不斷完善行業規則和自律機制、持續強化行業自律管理機制、協助公安司法機關打擊非法私募活動,以及豐富投資者教育內容(例如制作專題投教宣傳片)等方式,提高行業自律管理服務水平,以法治引領行業規范健康發展。

連坐處罰

4.?????不再接受三家律師事務所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

勤勉盡責很重要,連坐處罰劍出鞘。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下稱“協會”)于2018年4月13日在其官網上發布了《關于不再接受江蘇東方之光律師事務所等三家律師事務所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的公告》(下稱“公告”),稱中源誠信(北京)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等兩家私募基金管理人(下稱“管理人”)因失聯和/或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被協會注銷管理人登記,而深圳恩力集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則被投訴在申請管理人登記時提交虛假資料。協會在核查上述違法違規管理人的登記備案信息時,發現為其出具初始登記法律意見書的三家律師事務所未能勤勉盡責,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因此,協會依據《關于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干事項的公告》、《關于進一步加強私募基金行業自律管理的決定》的有關規定,決定自2018年4月12日起,三年內不再接受前述三家律師事務所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

會費辦法

5.?????發布修訂后的《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會費收繳辦法》(下稱“會費辦法”)?

會員服務很豐富,響應號召降會費。協會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管理的意見》中“要合理設置會費檔次,一般不超過4級,對同一會費檔次不得再細分不同收費標準”、“集中公示并定期更新收費項目、收費性質、服務內容、收費標準及依據等信息”等要求對會費辦法進行了修訂,并于2018年4月16日在其官網上發布了修訂后的會費辦法。其中,除對會員服務進行詳細規定之外,還將各類會員入會費統一調整為2萬元;在保持年會費計算方式不變的前提下,將普通會員年會費調整為4檔,各檔次的固定年會費分別為2萬元、10萬元、20萬元和60萬元;在保持年會費計算方式不變的前提下,將聯席會員年會費調整為3檔,各檔次的固定年會費分別為2萬元、10萬元和20萬元。此外,協會在會費辦法的修訂說明中指出,將在修訂后對觀察會員的入會費給予適度優惠和減免,以保證所有會員會費均不增加。

資管新規

? ? 央行、銀保監會、證監會以及外管局于2018年4月27日聯合發布《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下稱“資管新規”)。雖然資管新規系主要針對金融機構,但其特別指出,對于私募基金(創業投資基金和政府出資的產業投資基金除外),如與之相關的專門法律法規中未明確規定的事項,應適用資管新規的相關規定。關于資管新規對私募基金的影響,楊春寶律師團隊將另文進行詳細介紹。

最后編輯于:2022-05-01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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