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對參與上市公司并購重組紓解股權質押問題的私募基金提供備案“綠色通道”相關安排的通知(以下簡稱“備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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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質押風險大,并購基金來紓解,綠色通道已開啟,私募機構莫懈怠。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于2018年10月22日在其官方網站和微信公眾號上發布備案通知稱:為支持私募基金和資產管理計劃參與市場化、法治化并購重組(以下簡稱“并購重組”),紓解當前上市公司股權質押問題,協會將自備案通知發布之日起對符合條件的私募基金和資產管理計劃特別提供產品備案及重大事項變更的“綠色通道”服務(以下簡稱“綠色通道”),具體內容如下:
- 針對參與并購重組的私募基金和資產管理計劃的新增產品備案申請,協會將在材料齊備后2個工作日內完成備案并對外公示;
- 針對已備案私募基金、資產管理計劃因參與并購重組申請變更相關投資策略、投資范圍等基金合同內容所提交的產品重大事項變更申請,協會將在材料齊備后2個工作日內完成變更手續;
- 相關資管機構在資產管理業務綜合報送平臺申請上述基金產品備案申請及產品重大事項變更申請時,需根據產品的不同類型(私募基金或資產管理計劃)分別在系統中填報基金類型和產品類型,并上傳相關業務支持文件(如立項報告、投資框架協議、投資意向書和盡調報告等)。
并且,私募基金、資產管理計劃的產品編碼將于完成協會備案后的次日向中登公司進行數據同步。此外,協會就私募股權基金參與上市公司并購重組事宜答記者問時,還就私募股權基金參與并購重組進行了重申: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可以通過開立證券賬戶參與非公開發行、協議轉讓、大宗交易等方式,購買已上市公司股票,參與上市公司并購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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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注銷期間屆滿未提交專項法律意見書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的公告》(以下簡稱“注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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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常經營被審查,法律意見不可少,三個月內不出具,立馬面臨被注銷。2018年10月24日,協會在其官方網站和微信公眾號上同時發布注銷公告稱:上海巖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等6家機構未能根據《關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在異常經營情形下提交專項法律意見書的公告》在協會書面通知發出后的3個月內提交符合規定的專項法律意見書,協會將注銷該6家機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并將上述情形錄入資本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并且,已注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相關當事人,應當依法和依基金合同的約定,妥善處置在管基金財產,依法保障投資者的合法利益。此外,協會提醒投資者持續關注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誠信合規情況,謹慎做出基金投資決策,通過基金合同約定的糾紛解決機制和相關法律渠道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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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管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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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管細則證監出,證券期貨影響大。證監會于2018年10月22日發布并宣布實施《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及《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運作管理規定》(以下合稱“資管細則”),作為《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資管新規”)配套實施細則。
資管細則的多數內容與資管新規保持一致,并在包括厘清資產類別、統一相關監管標準(包括但不限于資管機構的準入條件、管理人職責、運作和內控、利益沖突/利益輸送,以及托管和信息披露等)和強化監管等方面進行了重點規范。
值得一提的是,資管細則還對股權資管產品進行了一些特殊規定,具體詳見楊春寶律師團隊前不久撰寫的文章《一文看懂證監會資管細則影響幾何》。
- 證監會主席在中國基金業20周年論壇上的致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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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并購與重組,股權基金來參與;創投基金差異管,上市退出再完善;股權激勵需支持,完善銷售與投資。證監會主席劉士余日前在出席中國基金業20周年論壇時特別提及了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他在致辭中指出:近些年來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快速發展,為促進長期資本形成、支持科技創新和國企改革發揮了重要作用。尤其是最近三年,有并購基金參與的并購重組交易額達5.8萬億元,提供了IPO以外早期資本最重要的退出通道。他同時指出,證監會將在后續重點做好以下幾項工作,來推動私募基金行業的健康發展:一是鼓勵私募股權與創投基金積極參與企業并購重組、債轉股以及股權融資。鼓勵設立股權并購基金,提升上市公司融資便利,改善其治理結構,有效防范股權質押風險。二是進一步健全適應創投行業的差異化監管機制,研究完善并購重組領域創投基金所投企業上市解禁期與投資期限反向掛鉤機制,并推動完善相應的財稅政策。三是鼓勵基金公司依法實施股權激勵和員工持股計劃。四是完善基金銷售機制,推進基金投資顧問隊伍建設。劉主席在發言中還強調基金行業應堅守信義義務,恪守專業精神,防范利益沖突,以及提高投資能力。
此外,證監會于10月22日發布了《關于“12386”中國證監會服務熱線運行有關事項的公告》,明確熱線可在全國范圍直撥,并增加熱線可將投訴轉調解組織提供調解服務等規定,以豐富投資者的選擇,同時細化規定了市場經營主體履行投訴處理首要責任的具體要求和督促措施。
作者簡介
楊春寶律師,北京大成(上海)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TMT業務組牽頭人。執業23年,系上海最早的70后高級律師。楊律師連續入選國際知名法律媒體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100位中國業務優秀律師”,多次榮獲Finance Monthly“中國TMT律師大獎"和“中國并購律師大獎"等大獎,系Asia Pacific Legal 500和Asia Law Profiles多年推薦律師,具有上市公司獨立董事任職資格,系復旦大學法學院兼職導師、華東政法大學兼職研究生導師。出版《企業全程法律風險防控實務操作與案例評析》《完勝資本2:公司投融資模式流程完全操作指南》《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風險防控操作實務》等13本專著。楊律師執業領域為:公司、投資、并購和基金, TMT,房地產和建筑工程,以及上述領域的爭議解決。電郵:chambers.yang@dentons.cn
孫瑱律師,北京大成(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孫律師在執業前先后在美國沃茨、英格索蘭和阿爾卡特朗訊等全球500強企業擔任全球、亞太區或中國區總裁或副總裁執行助理,積累了豐富的企業運營管理經驗,并具備非常優秀的中英文雙語溝通和協調能力。孫律師出版《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風險防控操作實務》并發表數十篇并購、基金領域的文章。孫律師擅長領域為:私募股權投資、企業并購、電商和勞動法律事務。電郵:sun.zhen@denton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