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某知名電子企業在大陸多地均有實業投資,同時,其利用與大陸地方政府良好關系,在江蘇某地一舉拿下近千畝土地,并將其中數百畝用于房地產開發。但房地產開發畢竟并非其強項,在開發完成一期項目后,二期遲遲沒有開工建設。該臺商在與上海某知名房地產集團接洽后決定將二期項目轉讓給上海公司。
該上海民營房地產企業集團為此委托楊春寶高級律師提供法律服務,楊律師及其團隊為其提供了方案設計、法律盡職調查、法律文件制作等法律服務。鑒于臺商系通過其在離岸地設立的離岸公司在大陸投資房地產業務,楊律師及其服務團隊根據客戶要求設計了境內交易和境外交易兩套方案,并詳細分析其利弊,特別是不同方案對于稅負以及并購貸款的影響,供客戶選擇。
最后編輯于:2018-10-07 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