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等級評定條件(試行)






一級資質:


1、企業近3年完成計算機信息系統工程項目總值2.0億元以上,并承擔過至少1項3000萬元以上或至少4項1000萬元以上的項目;所完成的系統集成項目中應具有自主開發的軟件產品;軟件費用(含系統設計費、軟件開發費、系統集成費和技術服務費)應占工程項目總值的30%以上(即不低于6O00萬元);工程按合同要求質量合格,已通過驗收并投入實際應用。


2、企業注冊資本12OO萬元以上,近3年的財務狀況良好。


3、企業從事軟件開發、系統集成等業務的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100人,且其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所占比例不少于80%。


4、企業總經理或負責系統集成工作的副總經理具有5年以上從事信息技術領域企業管理工作經歷;企業具有己獲得信息技術相關專業的高級職稱、且從事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工作不少于5年的技術負責人;企業具有中級職稱以上的財務負責人。


5、企業具有較強的綜合實力,有先進、完整的軟件及系統開發環境和設備,具有較強的技術開發能力。


6、企業己按ISO 9000或軟件過程能力成熟度模型等標準。規范建立完備的質量保證體系,并能有效地實施。


7、企業具有完備的客戶服務體系,并設立專門的機構。


8、企業具有系統的對員工進行新知識、新技術培訓的計劃,并能有效地組織實施。


9、企業沒有出現驗收未通過的項目。


10、企業沒有觸犯知識產權保護等有關法律的行為。


二級資質:


1、企業近3年完成計算機信息系統工程項目總值1.O億元以上,并且承擔過至少1項15OO萬以上或至少3項8O0萬以上的項目;所完成的系統集成項目中應具有自主開發的軟件產品;軟件費用(合系統設計費、軟件開發費、系統集成費和技術服務費)應占工程項目總值的30%以上(即不低于3000萬元);工程按合同要求質量合格,已通過驗收并投入實際應用。


2、企業注冊資本5OO萬元以上,近3年的財務狀況良好。


3、企業從事軟件開發、系統集成等業務的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50人,且其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所占比例不少于80%。


4、企業總經理或負責系統集成工作的副總經理具有4年以上從事信息技術領域企業管理工作經歷;企業具有已獲得信息技術相關專業的高級職稱、且從事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工作不少于4年的技術負責人;企業具有中級職稱以上的財務負責人。


5、企業具有先進、完整的軟件及系統開發環境和設備,具有較強的技術開發能力。


6、企業已按ISO 9000或軟件過程能力成熟度模型等標準、規范建立完備的質量保證體系,并能有效地實施。


7、企業具有完備的客戶服務體系,并設立專門的機構。


8、企業具有系統的對員工進行新知識、新技術培訓的計劃,并能有效地組織實施。


9、企業沒有出現驗收未通過的項目。


10、企業沒有觸犯知識產權保護等有關法律的行為。


三級資質:


l、企業近3年完成計算機信息系統工程項目總值4000萬元以上;所完成的系統集成項目中應具有自主開發的軟件產品;軟件費用(含系統設計費、軟件開發費、系統集成費和技術服務費)應占工程項目總值的30%以上(即不低于12O0萬元);工程按合同要求質量合格,已通過驗收并投入實際應用。


2、企業注冊資本100萬元以上,近3年的財務狀況良好。


3、企業從事軟件開發、系統集成等業務的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20人,且其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所占比例不少于7O%。


4、企業總經理或負責系統集成工作的副總經理具有3年以上從事信息技術領域企業管理工作經歷;企業具有己獲得信息技術相關專業的中級職稱以上或碩士以上、且從事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工作不少于3年的技術負責人;企業具有助理會計師職稱以上的財務負責人。


5、企業具有與所承擔項目相適應的軟件及系統開發環境和設備,具有一定的技術開發能力。


6、企業已按ISO 9000或軟件過程能力成熟度模型等標準、規范建立完備的質量保證體系,并能實施。


7、企業具有完備的客戶服務體系,并設立專門的機構。


8、企業具有系統的對員工進行新知識、新技術培訓的計劃,并能有效地組織實施。


9、企業近3年內沒有出現驗收未通過的項目。


10、企業沒有觸犯知識產權保護等有關法律的行為。


四級資質:


l、企業近3年完成計算機信息系統工程項目總值1OOO萬元以上;所完成的系統集成項目中應具有自主開發的軟件產品;軟件費用(含系統設計費、軟件開發費、系統集成費和技術服務費)應占工程項目總值的30%以上(即不低于30O萬元);工程按合同要求質量合格,已通過驗收并投入實際應用。


2、企業注冊資本3O萬元以上,近3年的財務狀況良好。


3、企業從事軟件開發、系統集成等業務的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10人,且其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所占比例不少于70%。


4、企業總經理或負責系統集成工作的副總經理具有2年以上從事信息技術領域企業管理工作經歷;企業具有己獲得信息技術相關專業的中級職稱以上或碩士以上、且從事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工作不少于2年的技術負責人;企業具有助理會計師職稱以上的財務負責人。


5、企業具有與所承擔項目相適應的軟件及系統開發環境和設備,具有一定的技術開發能力。


6、企業已建立質量保證體系,并能實施。


7、企業具有完備的客戶服務體系,并配備專門人員。


8、企業具有系統的對員工進行新知識、新技術培訓的計劃,并能有效地組織實施。


9、企業近3年內沒有出現驗收未通過的項目。


10、企業沒有觸犯知識產權保護等有關法律的行為。

最后編輯于:2024-04-19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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