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知識產權局:
根據我局第十八號局長令,《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與此同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申請表》、《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證明》、《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不予備案通知》、《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變更申請表》、《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注銷申請表》、《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注銷通知》啟用。現就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我局協調管理司主管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工作。
我局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為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部門。
二、當事人應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個月內向合同備案部門提交備案文件,辦理備案手續。
涉外專利合同按照《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辦理。
三、地方備案部門受理備案申請后,在兩個工作日內通過傳真或者電子郵件向我局協調管理司確認有關專利權、專利申請權的法律狀態。
我局協調管理司在收到確認文件后兩個工作日內,對法律狀態屬于《辦法》第十五條情況的,以傳真形式通知地方備案部門不予備案。未收到有關通知的,地方備案部門繼續進行審核程序。
四、各合同備案部門按照《辦法》規定對備案申請進行審核,符合要求的,在受理備案申請后7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準予備案證明;不符合要求的,向當事人發出不予備案通知。
五、地方備案部門在備案手續辦理完畢后3 日內將備案審核意見、合同副本報送我局協調管理司。
六、當事人辦理合同延期、提前解除、備案注銷等手續時,應填寫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變更申請表、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注銷申請表,按照《辦法》有關規定辦理。
地方備案部門在前款備案手續辦理完畢后3 個工作日內將審核意見以及當事人提交的有關文件報送我局協調管理司。
七、我局協調管理司將合同備案的有關內容通知專利局初審及流程管理部,在專利登記簿上登記,并在專利公報上公告。
八、我局協調管理司負責建立、管理專利合同管理數據庫,進行相關的研究、咨詢。
九、我局協調管理司負責對地方備案部門進行培訓、檢查、考核。
特此通知。
附件:
1.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流程圖
2.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申請表
3.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證明
4.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編號說明
5.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不予備案通知
6.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變更申請表
7.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變更通知書
8.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注銷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