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13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重點工作分工的通知》(國辦函[2010]120號)精神,充分發揮價格職能作用,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發展,特制定了《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利用價格杠桿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發展的實施意見》,現印發你們,請按照執行。
附件: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利用價格杠桿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發展的實施意見
國家發展改革委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利用價格杠桿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發展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 《 國務院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 》 (國發 [2010]13 號)要求,深化價格改革,完善價格政策 , 發揮價格杠桿作用 , 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發展 , 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 、 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 , 促進民間資本在資源能源領域投資發展
(一) 繼續推進電力價格市場化改革 。 選擇部分電力供需較為寬松的地區 , 開展競價上網試點 , 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 , 促進各類企業平等競爭和健康發展 。 鼓勵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 體現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要求 、 具備一定規模的非高耗能企業 ,按照有關規定與發電企業開展直接交易試點 , 交易電量 、 交易價格由雙方自愿協商確定,增加電力用戶選擇權。
(二) 進一步理順天然氣價格。 建立反映資源稀缺程度和市場供求關系的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 , 逐步理順天然氣價格 , 為民營資本參與天然氣勘探開發業務創造條件。頁巖氣、煤層氣 、 煤制氣出廠價格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 鼓勵民營資本進入非常規天然氣生產領域。
(三) 完善水利工程供水價格形成機制。 繼續對民辦民營的水利工程供水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 , 按照補償成本 、 合理收益的原則 , 合理制定基準價格 , 擴大上下浮動幅度 , 為供水 、 用水雙方提供更大的協商空間,吸引民間資本參與水利工程建設。
二 、 完善公共事業價格政策 , 調動民間資本參與投資經營的積極性
(一) 完善城市供水、供氣 、 供熱價格政策。 民間資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通過特許經營的方式參與城市供水 、 排水和污水處理以及供氣 、 供熱設施建設與運營的 , 應與國有資本 、 外資同等對待,其價格水平按補償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則制定。
(二) 合理制定保障性住房價格。 對廉租住房 、 公共租賃住房 、 經濟適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 ; 合理制定保障性住房租金和銷售價格 , 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
(三) 健全鐵路特殊運價政策。 對民間資本參與投資建設的鐵路貨物運輸制定特殊運價 , 按照滿足正常運營需要并有合理回報的原則,并充分考慮社會承受能力,合理確定特殊運價水平 。
(四) 落實鼓勵社會資本辦醫的價格政策。 進一步理順醫藥價格 , 充分反映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 , 為鼓勵社會資本辦醫創造良好條件 。 社會資本舉辦的非營利醫療機構用電 、 用水 、 用氣 、用熱與公立醫療機構同價 , 提供的醫療服務和藥品按照政府規定的相關價格政策執行 ; 營利性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實行自主定價。
三、清費治亂減負,優化民營企業經營環境
(一) 加大涉企收費減免力度。 落實中央和省級財政 、 價格主管部門已公布取消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 貫徹好小微企業減免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等減輕企業負擔的各項收費優惠政策 。 在全面梳理的基礎上,再取消一批中央和省級設立的管理類、登記類 、證照類等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降低一批收費標準。
(二) 研究建立收費管理長效機制。 進一步完善和強化收費許可證年度審驗工作 , 加大涉企收費審驗力度 。 全面梳理規范涉企收費項目和標準 , 完善相關收費政策 。 嚴格規范企業納稅環節收費行為,并逐步實現稅控產品和維護服務免費向企業提供 , 減輕企業負擔 。 加強壟斷性經營服務價格管理 , 規范涉及行政許可和強制準入的經營服務價格行為。
(三) 規范金融服務價格行為。 加強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 ,規范商業銀行價格行為 , 督促其履行明碼標價和報告義務 。 鼓勵商業銀行提供免費服務 , 優化和調整銀行卡刷卡手續費 , 開展商業銀行收費專項檢查 , 徹查違規行為 , 減輕商戶負擔 , 優化民營企業發展的金融環境。
四、加強價格監管服務,維護市場正常秩序
(一) 強化價格監管。 指導行業組織加強價格自律 , 引導民營企業自覺規范價格行為,維護合理的價格秩序,營造誠信 、 公平的價格環境 。 大力加強反壟斷執法 , 對達成壟斷協議 、 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 、 限制競爭的行為 , 要依法嚴肅查處,保護民營企業公平競爭,保障民營企業合法權益。
(二) 推進價格和收費信息公開。 加快推進價格信息化建設 ,改進信息公開方式方法 , 依法及時 、 便捷公開政府制定價格和收費信息 。 支持并促進行業組織及時發布市場價格信息 , 為經營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提供方便、快捷、優質的信息服務。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利用價格杠桿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最后編輯于:2024-05-26 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