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審理完“人肉搜索第一案”后,朝陽區人民法院還向主管網絡的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去司法建議函,建議采取更加有效、適當的技術措施,對網民言論進行適時監管,避免類似侵權行為的發生。之后,一條名為“人肉搜索公約1.0Beta版”的帖子也在各大網站論壇流傳,網友自發為“人肉搜索”“立法”。
這份由網民自發制訂的公約一共有8條。制定者稱,為加強網絡公民的網絡道德意識,加深對“人肉搜索”正確理解,使“人肉搜索”向正確的方向發展,并不斷服務大眾,特制定本公約。公約對網友在使用“人肉搜索”可能帶來的法律和道德層面的負面效應均有約束。頗有意味的是,第三、四條分別是“以網絡道德為準繩,盡量不參與搜索他人隱私”、“對他人暴露隱私盡力保護,保證不在公共場所公布他人隱私”。第五條則是,“對于涉及貪污、腐敗、懲惡揚善的可以不受第三、四條的約束。
貓撲網社區負責人杜培源昨天表示,公約是綜合了各方網友的不同意見共同制定的,也參照了正在討論中的刑法修正案關于網絡侵權的條款。天涯網總編輯胡彬則對晨報記者表示,“人肉搜索”難免侵犯到一些人的隱私,每個帖子該如何把關,還需要討論,畢竟我國法律還沒有關于“個人隱私”的明確界定。處理過多起網絡侵權案的上海和華利盛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楊春寶認為,即便是舉報貪污腐敗也應該有個度,立法機關應盡快為“個人隱私”定義。(轉載自《新聞晨報》2009年1月8日A19版:中國·綜合)
最后編輯于:2018-09-24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