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橋網友xiaoyu1984咨詢:我的父母親于前年離婚,離婚時法院判決我跟父親,家里的一幢3層樓房暫時由我母親照管,待我成家后歸我所有。現在,我們家那一片就快要拆遷了,但我的父親現在結婚了,而戶口在我們家,而且房屋的產權及土地的使用權都是我父親的名字。所以我想問一下:如果拆遷了,那我現在該怎么樣維護我的權益。
廣州辛巴哥哥律師解答:由于法院判決該房子“待我成家后歸我所有”,而目前該房子還沒有過戶到你名下,在這期間若房屋被拆遷,則你可以提出將該房屋拆遷所得的補償歸你所有的要求,若你父親不依,你可以向你母親提出要求,由你母親通過申請法院執行的方式強制要求你父親將拆遷補償金交出來,并由你母親將其存放到銀行并且負責管理,待你成家之后再取出。若你父親、母親都不同意,而由于法院判決“待我成家后歸我所有”,雖然目前該條件尚不成就,該房屋還屬于父母的共同財產(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但由于拆遷,你的權益可能在將來得不到實現,因此,你可以起訴你的父母,要求將拆遷補償金交出來并存放在銀行或者公證機關,待你成家之后轉歸你所有。
最后編輯于:2024-05-26 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