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電視節目名稱作為產品的商標是侵權嗎?(2002) 問:我公司打算使用“超級變變變”作為產品的商標。但是這是一電視節目的名稱,請問,這會構成侵權嗎?答:如果該電視節目名稱并未申請某項知識產權保護,如商標權等,則不會構成侵權。楊春寶 律師最后編輯于:2024-04-23 22:39 打賞贊微海報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