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事求助:
我所在的小區內兩幢六層樓房之間有一塊本不大的空地,可最近,小區物業發出公告要以此空地上蓋一幢帶地下車棚的四層樓房,如此樓蓋起,那務必兩幢原本的樓房三層以下皆終日無陽光可言,請問是否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答:
樓距有法可依,各地會有不同的規定,同一城市不同區域也會有不同的要求,通常樓距與樓高的比例為一比一,市區會略小,郊區會略大。另外在上海有一個與陽光直接相關的規定,即至少應滿足冬至日滿窗日照不低于1小時。
此外,物業公司要蓋樓,還需辦理相關許可手續,否則就是違章建筑,相信相關政府主管部門也會考慮樓距、采光等條件的。
楊春寶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