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董事會換屆后未到有關部門登記,此期間簽訂的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橋網友tmpost咨詢:我公司自2002年換屆改選后,至今未到有關部門辦理變更登記,現董事會4人,空缺1人,在此情況下,我公司的換屆改選是否合法和所簽的合作合同是否成立?萬分火急,正可能面對法律訴訟問題。

廣州辛巴哥哥律師解答:公司董事會成員變更后到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其登記的性質乃屬于備案的性質,不影響先前變更選舉的結果或選舉的有效性,故此,只要當時的選舉程序合法則不受沒有辦理工商變更登記影響。同理,只要簽訂的合同不存在合同本身無效的因素,不能因為新換的董事會成員沒有在工商局辦理登記而無效,況且如果公司在合同上蓋章,則對公司產生約束力,而不受由誰簽名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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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編輯于:2024-05-08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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