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橋網友咨詢:新公司注冊,申請表上的公司年限可以不填的吧?
廣州辛巴哥哥律師解答:要填上的。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則規定公司章程應當載明營業期限(見第9條),公司的營業期限會在公司的營業執照上顯示。公司的營業期限屆滿是公司解散清算的法定理由之一,也是股東可以要求公司收購股權的法定理由之一(見新公司法第75條),企業的營業期限可由企業自己擬定(10年、20年、30年等均可)由工商局核準,公司的營業期限可以在期限屆滿前申請變更(續期)。
,(本文作者:楊春寶律師,來自:公司投資律師,引用及轉載應注明作者與出處。
發表評論),關于“公司章程中必須要注明公司的經營年限嗎?(2006)”,若需聘請公司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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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編輯于:2024-04-29 2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