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成立公司的雙方必須是個人,不可以是公司?(2006)

法律橋網友Whiteplane咨詢:現在籌備設立一家有限責任公司,出資為兩方:我個人及某公司。請問,在設立之初,是否可以我個人與另一家公司共同成立一個新的有限責任公司?因為注冊據說只能提供個人身份證(也就是雙方必須是個人),不可以為一個公司,這種情況如何解決?

上海孫建章律師解答:自然人和法人可以成立公司。不存在你的說法。

Whiteplane咨詢:也就是說,法人只需要提供他的個人身份證就可以了,對么?

廣州甘律師解答:對方需提供公司營業證照、股東會決議。

,(本文作者:楊春寶律師,來自:公司投資律師,引用及轉載應注明作者與出處。
發表評論),關于“是否成立公司的雙方必須是個人,不可以是公司?(2006)”,若需聘請公司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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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編輯于:2024-04-29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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