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東不甘受大股東欺負簽了退股協議,現在想起訴推翻,是否可行?

法律橋網友Baiquan咨詢:前兩年我和幾個朋友合伙搞花卉種植,當時約定的是我占有16股。可是我卻和董事長(最大股東)產生了一些矛盾。于是,今年董事長故意避開我們幾個跟他有矛盾的股東,招開股東大會,通過了注冊決議(他的親屬和親信在股東中占絕對數)。在我們的反對中,他還是到了工商局注冊了。而且把我們原來約定的我占有的16股變成了9股。不僅如此,還通過各種手段逼迫我退股。由于當時我勢單力薄,從精力、人力、財力、關系等各方面都沒辦法跟他抗衡,所以就忍氣吞聲放棄了跟他打官司。簽了股權轉讓合同(但合同上說的是我的股權由公司收購。這一點應該不合公司法規定吧?)。還寫下了自愿轉讓、不后悔等內容的字據。結果也就只退給我9股的本錢,增值部分甚至連利息都沒給我,還把他當時給我的股權證和出資時的收條都退給了他。
我想問的就是,我現在還有沒有資格到法院起訴他,要求我原有的16股股權和應得的增值部分?

法律橋網友Dongni解答:第一,如果你們當時的約定是口頭約定 那么你很難要求十六股股權,除非你有明確的證據證明。
第二,你們注冊的是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之間可以自由轉讓股權,并且你和公司簽訂了合同,雖然實質上你不自愿,但合同成立在法律上就說明是公平自愿的,除非你有證據證明合同是在脅迫等違法條件下簽訂的。
第三,公司退給你9股股權利益就承認你是公司的股東,公司法發規定股東有按其出資或所持股份取得股利,即公司盈余分配的請求權,所以你有權就9股股權請求利益。
最后,有證據就有資格起訴,沒證據或證據不足就不好說了。

法律橋網友Fkksnn解答:1、如果你能證明他召開股東大會是“故意避開我們幾個跟他有矛盾的股東”,那就證明他召開股東大會程序不合法,因此可導致股東大會決議無效!
2、公司法規定公司不能持有自己的股份,因此“合同上說的是我的股權由公司收購”這一點是不合法的!
3、要求你的16股可以,但是你要證明你出資時占有16股,你可以根據前兩年給你的分紅比例來證明你的股份,因為一般是按照出資比例來分紅(但公司章程另有約定的除外),分紅比例就可以確定你的股份額!

Baiquan再咨詢:關于16股的問題,我現在手頭確實沒有什么有力的證據(股權證和出資的收據都還給他了)。而且我們投資周期較長,今年才有效益,以前沒有分過紅。不過我們當時公司有一些資料復印件(如當時董事長寫的各股東占有股份的明細,上面寫著我占16股,雖然沒有他的簽名,但是他的筆跡)不知道這些東西能不能作為我16股的證據?

廣州辛巴哥哥律師解答:由于你已經跟公司(或者跟其他股東)簽訂了協議,約定了你退出公司,并且也退還了錢給你。現在由于沒有看到你們之前簽訂的協議,不清楚具體的內容,但是大概可以判斷,根據協議你是愿意以這個價格退出公司的,即使不論約定是多少股,也不管安排公司收購你的股權是否合法,但從目前的現狀來看,你很可能因為這個退股行為導致你已經不再擁有公司的任何股權,你能否具有股東的身份提起訴訟,目前來看是有疑問的。除非你提起訴訟要求法院認定當時簽訂的協議不合法,是無效的協議。這個方法是否可行有待審查相關資料了。

,(本文作者:楊春寶律師,來自:公司投資律師,引用及轉載應注明作者與出處。
發表評論),關于“小股東不甘受大股東欺負簽了退股協議,現在想起訴推翻,是否可行?”,若需聘請公司法律師,
請立即致電楊春寶高級律師:1390 182 6830(咨詢勿擾)

最后編輯于:2024-05-12 22:47
  • 本站聲明:本站所載之法律論文、法律評論、案例、法律咨詢等,除非另有注明,著作權人均為站長楊春寶高級律師本人。歡迎其他網站鏈接,但是,未經書面許可,不得擅自摘編、轉載。引用及經許可轉載時均應注明作者和出處"法律橋",并鏈接本站。本站網址:http://www.xabzw.com。
  •  
  •         本站所有內容(包括法律咨詢、法律法規)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本站不對資料的完整性和時效性負責。您在處理具體法律事務時,請洽詢有資質的律師。本站將努力為廣大網友提供更好的服務,但不對本站提供的任何免費服務作出正式的承諾。本站所載投稿文章,其言論不代表本站觀點,如需使用,請與原作者聯系,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發表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