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的一年,新的開始。2006年1月1日,又有一批新法規、新政策開始實施。搜索國家自1月1日開始實施的新法規、新政策,發現有三大“新政”與人事人才、勞動就業息息相關。它們分別是: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及《國務院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 人才市場報記者采訪了相關政府官員、專家學者,在此為讀者解讀上述三大“新政”。
????內涵更豐富 鐵飯碗不再
??? ——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于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關于干部人事管理的綜合性法律。與此前施行了10多年的《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相比,公務員法在公務員的范圍、公務員的招考錄用、工資結構和管理等方面有了不少變化。記者就此采訪了上海師范大學法政學院法律系主任費長山,請他向讀者細述《公務員法》八大亮點。
??? 亮點一 “公務員”內涵更豐富
??? “本法所稱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公務員法》首次明確了列入公務員范圍必須同時具備的3個條件。由此,“公務員”概念的內涵更為豐富。
??? 這意味著,公務員已不再局限于政府機關工作人員,其范圍從行政機關擴大到黨委、人大、政協、審判、檢察、民主黨派等機關的工作人員。
??? 此外,《公務員法》還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保留了“參照管理”的形式,即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經批準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
??? 亮點二“凡進必考”扎住“進口”
??? 《公務員法》規定了凡進必考制度。從這項制度的具體設計可以看出,該制度規定的招錄公務員職位、資格等條件,貫徹了公開、透明原則,可以防止有關部門或人員利用人事管理職權隨便動議人事編制,隨意增添“人丁”,也可防止國家機關在進人問題上搞暗箱操作。
??? 亮點三 分類管理促職務發展
??? 《公務員法》把公務員隊伍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并授權國務院根據本法,對于有職位特殊性,需要單獨管理的,可以增設其他職位類別。《公務員法》還在現行級別基礎上增加了級別數量,擴充了級別功能,建立多元化的公務員職務發展途徑。
??? 亮點四 “聘任制”職位亮相
??? 新施行的《公務員法》首次明確機關可以設立聘任制公務員職位。聘任制主要適用于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如金融、財會、法律、信息技術等方面職位;以及輔助性職位,如書記員、資料管理員、數據錄入員和勤雜事務等。
??? 亮點五 公務員不是“鐵飯碗”
??? 當公務員不等于進了“保險箱”、端了“鐵飯碗”,這是《公務員法》特別強調的一點。《公務員法》突出了對公務員的嚴格管理:除規定了嚴明的行為規則和考核、懲戒制度外,還規定了公務員9項基本義務、16項基本紀律,進行嚴格考核,考核的結果與職務的升降、漲工資、發獎金以及辭退相掛鉤;違反紀律的要受處分。其次是有嚴格的離職從業限制。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單位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違反者要予以處罰。
??? 亮點六 工資結構有改變
??? 已失效的《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曾規定,國家公務員的工資主要由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4部分構成;《公務員法》則規定,公務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4部分。同樣是4大板塊,但工資結構改變較大。除此之外,《公務員法》還規定了“國家建立公務員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國家建立公務員保險制度”等相關制度,強調公務員工資應按時足額發放,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福利待遇,任何機關不得扣減或者拖欠公務員的工資。
??? 亮點七 權益保障有力度
??? 《公務員法》對公務員的管理堅持監督約束與激勵保障并重的原則,對保障公務員合法權益作了許多規定。如公務員的8項基本權利和不得辭退公務員的4種情形,還規定了公務員的申訴控告制度、工資福利保險等。比如對公務員不利的人事處理決定,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其本人;處分公務員須聽取本人的陳述和申辯;公務員對涉及本人的人事處理決定不服時可提出申訴,對省級以下機關作出的申訴處理決定不服的,還可以再申訴;公務員對侵犯其合法權益的機關及其領導人員可提出控告等等。
??? 亮點八 建立人事爭議仲裁制度
??? 人事爭議仲裁制度適用于聘任制公務員與機關之間發生爭議的處理。這種因履行聘任合同而產生的爭議,先由某一個中立的人事爭議仲裁機構來調解和裁決,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個稅1600元起征 中低收入者減負
??? ——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 2006年,與勞動者個人關系最為緊密的個人所得稅也發生了變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稅前扣減額提高了,個人稅負減輕了。那么,今年1月份起發放的工資薪金繳個稅有什么變化?費用扣除標準變化后誰受益?受益多大?帶著這些勞動者普遍關心的問題,記者采訪了幾位財稅專家。
??? 起征點提高帶來的變化
??? 一度備受爭議的基本生活成本,也就是費用扣除標準,最終從800元提高到1600元。這直接影響到個人所得稅繳納額度的變化。總的來說有四大變化:
??? ●“五險一金”不用納稅
??? “三險一金”稅前扣除之前一直未寫進《條例》,不過很多單位都執行這一政策。隨著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完善,目前單位扣除的一般是“五險一金”,除了上述“三險”外,還包括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 新《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按照國家規定,單位為個人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從納稅義務人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 上海通瑞財務咨詢有限公司稅務咨詢顧問王永康表示,這一條寫進《條例》后,更加明確了納稅人的權益。隨著個稅改革的進一步深入,老百姓最大的基礎支出項目如教育支出、醫療支出、贍養支出、住房還貸、保險等,將來也有望納入扣除項目。
??? ●兼職收入要“雙向申報”
??? 新《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從中國境內二處或者二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應當按照規定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王永康認為,這個條款主要針對有多處收入的納稅人,要求他們對兼職收入也進行申報。
??? ●實物收入也要繳稅
??? 貨幣收入實物化的避稅方式將不再生效。新《條例》第十條規定,“個人取得的應納稅所得,包括現金、實物和有價證券。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注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無憑證的實物或者憑證上所注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由主管稅務機關參照當地的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王永康說,這意味著今后單位無論給予員工什么樣的福利,大到住房、電腦、汽車,小到月餅、飲料等,也屬于工資、薪金所得,需要按其價格繳納個稅。即使個人參加單位組織的免費旅游及個人認購股票等有價證券時,從雇主處取得的折扣或補貼等,也應按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個稅。
??? ●年薪過12萬元要自行報稅
??? 年收入在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今后將被列為個稅征管重點監控對象。新《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義務人,在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除單位每月代扣代繳個稅外,年收入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還必須在年底或次年初向稅務機關報一次稅。
??? 上海浩華律師事務所律師楊春寶表示,目前中國高收入階層中有人以多種手段偷逃稅,如有的私營企業主將個人生活費用打入企業費用,少分紅甚至不分紅,借此逃避個人所得稅。加強對高收入者的稅收征管是用二次分配手段來調節收入差距,有利于實現對個人納稅、退稅的統一管理,增強稅收制度的合理性。
??? 個稅調整兩類人最受影響
??? ●5000元以下月收入者最“受益”
??? 王永康給記者算了筆賬,如果按照每月800元扣除標準,工薪階層納稅人數占總人數的比例約為60%.費用減除額確定為1600元后,月收入低于5000元的工薪階層受益最大。月收入在1600至5000元的納稅人每月最少可以比原來少繳個稅50元以上。
??? 以上海為例(原起征點1000元),根據新標準,月收入3000元,每月可少繳60元稅額;月收入5000元,每月少繳85元;月收入10000元,每月少繳120元;月收入30000元,每月少繳150元。
??? ●高收入者被重點“關照”
??? 王永康說,個稅起征點調高必然導致稅收的減少,因此需要在擴大稅收面以及對重點納稅人監控等方面采取措施進行彌補。按照新條例規定,扣繳義務人都必須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這就形成了對高收入者雙向申報、交叉稽核的監管制度,有利于強化對高收入者的稅收征管,堵塞稅收征管漏洞。因此,針對高收入人群,如律師、會計師等13類重點納稅人和11個高收入行業,稅務部門將建立專項納稅登記,進行重點監控。
????養老金結構變化待遇不降
??? ——解讀《國務院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
??? 2006年1月1日起,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并通過的《國務院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正式頒布實施。《決定》指出,個人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
??? 降低3個百分點意味著什么?將來的養老金如何領取?記者在此援引新華社文章,并采訪了相關專家,對這些問題進行解釋。
??? 政策細讀:養老金有何變化?
??? 退休人員目前所拿的養老保險金一般由3個部分組成,即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以及個人賬戶養老金。其中一般人的基本養老金是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的。目前養老保險費的繳費比例一般為單位繳納22%,個人繳納8%,分設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兩個賬戶,其中單位繳納的3%計入個人賬戶,這樣個人賬戶規模就達到了繳費工資的11%。自今年1月1日起,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規模將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也就是說個人賬戶的資金規模將在原來的基礎上縮小3%。
??? 政策透視:如何領取養老金?
??? 據悉,《決定》以參保繳費年限為基礎,以計發基數、計發比例和計發月數調整為重點。政策充分考慮各年齡人群的待遇水平,對三類人群給出了三個方案——“新人”新辦法,更加有保障:“老人”老辦法,待遇不會降:“中人”逐步過渡,保證不降低。
??? 對于“老人”——《決定》實施前已經退休的人員,他們仍按國家原有規定發給基本養老金,并隨以后基本養老金調整而增加養老保險待遇。
??? 對于“新人”——《決定》實施后參加工作的參保人員,其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退休后將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待遇水平與繳費年限的長短、繳費基數的高低、退休時間的早晚直接掛鉤。他們的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職工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 對于“中人”——《決定》實施前參加工作、本決定實施后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由于他們以前個人賬戶的積累很少,退休后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國家會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各地將制定具體的過渡辦法,實行過渡期政策,按照新計發辦法,養老金減少的不減發,增加的逐步增加,以保證他們的待遇水平不下降,且能有所提高。
??? 專家解讀
??? 上海財經大學保險系主任 許謹良:
??? 新政逐步向國際接軌,鼓勵企業為個人做補充養老金計劃,鼓勵個人用儲蓄性養老金保險計劃等多項手段豐富養老金帳戶。
??? 比較大多數發達國家的政策可以發現,我國的養老金政策正在逐步與國際接軌。一些發達國家的養老金替代率(退休后工資與退休前工資之比)是50%左右,而我國的替代率高達70-80%。從長遠來看,逐步降低社會基本養老金替代率是大勢所趨。
??? 當然,這并不表明發達國家的人員退休后收入減半,相反他們仍然有充裕的養老金。原因是政府鼓勵企業和年輕職員未雨綢繆,為退休后積累財富。國外大多公司發放企業年金、企業補充養老保險金,員工個人也有意識地通過參加各類理財保險、個人儲蓄性養老金保險計劃等對養老金數量予以彌補和豐富。這也是我國的發展趨勢。
??? 對新人來說,如何讓自己在退休后能拿到充裕的退休金,現在是時候盤算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