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國家工商總局出臺支持上海 “十二五”時期創新驅動、轉型發展的《意見》。《意見》中很多政策支持力度大、含金量高,在不少領域給予上海先行先試權,為上海的創新驅動、轉型發展提供了寶貴的政策資源。《意見》主要有哪些亮點?上海市工商局有關人士進行了解讀。
■亮點1:授予上海市工商局依法應當由國家工商總局登記管轄的內資企業登記管轄權,對于住所設在本市、依法應當由國家工商總局登記管轄的內資企業,依企業申請,上海市工商局可以進行登記。
【解讀】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的規定,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具有相應的登記管轄權。“十二五”期間,本市將積極引入企業營運中心、物流中心、分撥中心、銷售中心、采購中心、結算中心,集聚國內外大企業和地區總部,而特大型企業的申請人需向國家工商總局申請辦理相關注冊手續。為方便申請人辦理注冊手續,降低商務成本,國家工商總局將有關登記管轄權下放給上海市工商局。此舉將有助于建立與上海國際經濟中心建設相適應的現代企業登記注冊體系,進而助推上海加快構建現代市場體系,全力推進“四個中心”建設。
■亮點2:支持企業市場化兼并重組,簡化企業兼并重組工商登記手續,允許以股權投資方式直接申請設立集團母公司。
【解讀】目前,許多傳統老企業正面臨改革發展和轉型升級的關口,企業兼并重組過程中面臨不少變更登記和注銷的難點問題。這一政策不僅簡化了企業集團登記流程,也減少了企業重組過程中的流動資金成本,有利于企業拓展規模、增強實力。以股權投資方式直接申請設立集團母公司為例,假設持有A公司、B公司、C公司100%股權的自然人股東甲、乙擬組建企業集團,根據《意見》,甲、乙可以以其在A、B、C三家公司100%的股權和不低于擬設立公司注冊資本30%的貨幣作為出資,直接申請辦理集團母公司和集團設立登記,這樣僅需一次登記即可完成企業集團的設立,既簡化了登記流程,又降低了集團組建成本。
■亮點3:因合并分立導致分支機構隸屬關系發生變化的,可在合并分立完成之后辦理分支機構隸屬關系變更登記。
【解讀】這一舉措實質上是創設了分支機構隸屬關系變更登記,避免了原先通過 “一歇一開”的方式進行登記給企業帶來的重簽租房協議、重辦許可證件等諸多不便。比如某研究院原本隸屬于某(集團)有限公司,現在要辦理隸屬關系變更登記為 “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按該集團原本的重組方案,應在辦理原分公司注銷的同時新設分公司,但重新辦理許可證不知何時才能拿到手。根據《意見》,鑒于公司系因資產重組,企業財產具有承繼關系,該研究院可按照分支機構隸屬關系變更予以登記,簡化了企業辦理手續,又降低了商務成本。
■亮點4:拓展出資方式,鼓勵公司股權出資、債權轉股權,支持上海開展專利使用權等知識產權出資研究工作。
【解讀】根據《公司法》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對此,本市工商部門一直積極探索拓寬公司登記中非貨幣財產出資范圍,讓更多的財產作為出資投入到公司的經營中。
目前,國家工商總局已出臺股權和債權出資的登記辦法,市工商局將按照國家工商總局的規定做好相關登記工作,同時將積極探索專利使用權等知識產權出資。據介紹,注冊于金山區的某物流公司近期投資設立了某物流發展有限公司,近期,該物流公司將其投資的某化工有限公司65%的股權和某倉儲有限公司6.52%的股權,以股權出資的形式投入到該物流發展有限公司,對其進行了增資擴股,拓展了新的出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