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死亡,繼承人無力經營公司,如何將股權轉讓給他人呢?

法律橋網友王羽求教:我是重慶市豐都縣人,現年19歲。家父原以承包規劃建設園林綠化工程為業,并注冊申辦“重慶市五洲園林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為國家二級園林企業資質。注冊資金50萬,程序上為家務與叔叔合股企業,可家父不幸于2005年夏突染重疾病故,且2004-2005年由于傷病和其他原因沒有到當地辦理相應稅務登記和審核。我沒有“園林工程師”資格,并暫時沒有資金和經驗,無力繼承過戶公司,經與家父生前一朋友協商,現預將公司過戶轉讓與此人并更名為“鴻泰園林工程有限公司”。請問律師我現在需要經過哪些程序和辦理哪些手續,而對于轉讓資金和債務方面法律有無相應標準和規定?

廣州辛巴哥哥律師解答:首先,你不具備“園林工程師”資格并不影響你繼承令尊的股份;要將令尊的股份過戶到該朋友,應當首先辦理繼承過戶到你名下,然后再通過股權轉讓的方式過戶到該朋友的名下,轉讓的價格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法律沒有強制規定,對于公司原先的債務則由公司承擔,也可以約定該朋友是否承擔股權轉讓前發生的債務,但這種約定只是在你跟該朋友之間發生效力,不能對抗公司的債權人;由于現在公司法規定允許公司只有一個股東,因此,可以由你直接繼承令尊的股權所對應的財產而不繼承其股東資格,從而只保留你叔叔的股東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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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編輯于:2024-05-08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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