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橋網友Aaronyang咨詢:現在有個有限公司愿意投資讓我幫他開一個工廠,他出所有的資金,廠房,由我來管理,經營、利潤55分成。我們計劃自己簽個合作協議,將這些內容寫入協議內,協議計劃簽5年。不知道我們這樣的協議是否受法律保護,是否能保證我的收益,如果不行,怎樣處理是最好的方式。
廣州甘律師解答:分兩種情況:
一、工商注冊的投資者是公司,您只是工廠的管理者(負責人)。萬一將來工廠虧損的由公司以全部財產承擔責任,工廠盈利的,公司獎勵您50%利潤這是可以的。
二、公司投資,但工商注冊的投資者是您本人(即公司為隱名投資者)。工廠盈利的可按約定5:5分成;工廠虧損的,投資款不足以清償債務時由您個人承擔無限責任。
所以,建議:
1、以公司名義投資,工商注冊投資者為公司,避免將來萬一工廠虧損時自己承擔清償責任。
2、和工廠、公司簽訂協議,約定工廠盈利的,其利潤之50%做為對您努力工作的獎勵。
Aaronyang咨詢:如果我和這個有限公司的法人所簽的協議為私下協議,新的工廠只是他原來公司的分公司,這樣的私下協議是否收法律保護,我是否能夠按照協議上的規定拿到利潤的50%?
廣州甘律師解答:不違法的。實踐中我們一般是以獎勵形式支付該50%的利潤。
廣州甘律師解答:技術、管理經驗是不能做為股本出資的,所以必須有股東為您的技術、管理股“埋單”,當然并非一定要用現金,可以用實物或知識產權等。在司法實踐中,技術股、管理股是公司對技術先進者和管理人員予以的一種股金獎勵方式,主要體現為相關技術管理人員低價購買股權或直接從風險資金中折現。
廣州辛巴哥哥律師解答:首先來講,這樣的協議是受到法律的保護的。但是,法律如何保護你的權益這跟這個協議簽訂的情況有很大的關聯性。提問中提到“有限公司愿意投資讓我幫他開一個工廠”以及同時提到“如果我和這個有限公司的法人所簽的協議為私下協議”,并且提到“新的工廠只是他原來公司的分公司”,可以看得出來,合作者雙方對于公司的設立、股東與公司的法律關系等方面都沒有很深的認識,就上述問題,其處理手法是比較多樣的,要解決上述問題需要征詢合作者雙方的意見以及向他們分析講解各種法律關系。因此,要在這里向提問者解決上述問題,恐怕比較為難,建議提問者找律師進行具體的咨詢以及盡量委托專業人士起草雙方的合作協議書。
,(本文作者:楊春寶律師,來自:公司投資律師,引用及轉載應注明作者與出處。
發表評論),關于“個人出管理、出技術與某公司合作成立公司,協議如何簽?”,若需聘請公司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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