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橋網友Qunhai咨詢:公司登記時的注冊資金為100萬,由A和B分別占50%。實際出資200萬,由A、B、C、D分別占50%、20%、15%、15%,應該怎樣操作?公司章程中應怎樣制定?
廣州辛巴哥哥律師解答:你的問題是:公司已經登記注冊成立,登記登記的注冊資金為100萬,由A和B分別占50%,而在實際操作中出了資金200萬,由A、B、C、D分別占50%、20%、15%、15%,那么現在應該如何修改公司章程及辦理變更工商業登記的問題?或者你的問題是:公司打算成立,打算登記注冊資本為100萬,由A和B分別占50%,而實際將出資200萬,由A、B、C、D分別占50%、20%、15%、15%。對于工商登記跟實際情況的不同,應該怎樣操作?應該怎樣制作公司章程?
Qunhai咨詢:已經注冊登記100萬,資金200也已經到位,章程里有關資金方面怎樣制定才合法,其他還有什么要注意的事項。
新安風解答:我的看法,應該按照實際的出資進行修改公司章程,相應的對工商注冊進行變更,這樣就是4個股東了。
廣州辛巴哥哥律師解答:可以到工商局辦理公司的增加注冊資本的變更登記,同時修改公司的章程,將公司的股權結構重新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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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關于“成立公司時登記的注冊資金與實際出資不符,如何處理?(2006)”,若需聘請公司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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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編輯于:2024-04-29 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