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橋網友anna328266咨詢:一家公司現在轉讓35%的股份給我,但是他們的法人代表也馬上要進行變更,我現在是簽了一個《股份轉讓協議》,還有個他們全體股東的《股東會決議》,但是我并不知道到底是不是他們親筆簽字,那我想問下是不是說當工商那里變更后就可以了?還有作為公司股東的我可以要求工資嗎,那有沒有試用期的說法呢!
廣州辛巴哥哥律師解答:
1、基本來說到工商局辦理股權辦更手續就可以了,如果你擔心他們在協議書上的簽字是不是親筆所簽,為了保險起見,可以要求他們在股權轉讓協議書、股東會協議書上按手指模,另外,辦完工商登記手續上,還要求公司給你出具《出資證明書》以及將你的名字登記在公司的“股東名冊”;
2、如果你僅僅是股東,而公司沒有聘請你成為員工,或者你并沒有在公司中擔任職位,那么不可以要求工資,也不存在試用期。
,(本文作者:楊春寶律師,來自:公司投資律師,引用及轉載應注明作者與出處。
發表評論),關于“簽定股份轉讓協議后,如何辦理變更手續?公司的股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工資嗎?”,若需聘請公司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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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編輯于:2024-05-17 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