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橋網友tiger05咨詢:請問投資公司與擔保公司有什么不同?設立投資公司可否經營個人貸款業務,需要特別的審批程序嗎?設立投資公司有沒有最底注冊資金的要求?
上海馬建榮律師解答:對外進行投資或擔保都是公司法所允許的公司行為,但如需注冊專門的投資公司或擔保公司法律還是有其特別要求的,一般來說設立投資公司對其注冊資本有特定的要求,外商投資的必須達到3000萬美金且對股東有特殊要求,內資的投資類公司上海一般需3000萬人民幣,以前注冊在張江可以放寬到1000萬人民幣,對于專門的擔保公司還需先經發改委審批后才能設立,具體的你可以咨詢當地發改委、工商局等有關部門。
當然無論是投資公司還是擔保公司都不能進行個人貸款業務,此范圍屬于銀行,我國實行嚴格的銀行、證券、保險業務分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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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編輯于:2024-04-29 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