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橋網友nzy114咨詢:我現單位有數千職工,準備將解除合同補償費用集中投資一個新公司,先稱之為重組公司吧。重組公司(一級建筑施工企業)要求注冊資本在6000萬元以上。問題:由于出資人數太多,無法成立有限責任公司,也無法以發起設立方式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只能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而募集設立又存在:定向募集與公開募集,二者有什么區別?如果選擇前者要辦那些審批手續?
廣州辛巴哥哥律師解答:根據新公司法的規定,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必經過審批機關的審批,依照法定程序辦理登記手續即可。定向募集與公開募集的區別在于公開募集的,股東是社會公眾,是不特定的人。定向募集成立股份公司的流程簡述如下:確定發起人---簽訂發起人協議書---發起人制定公司章程---發起人認購股份---發起人制作招股說明書---向特定人員募股---股東繳納出資---辦理驗資手續---召開創立大會---辦理公司成立的登記手續。
,(本文作者:楊春寶律師,來自:公司投資律師,引用及轉載應注明作者與出處。
發表評論),關于“如何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募集與公開募集有何不同?(2006)”,若需聘請公司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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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編輯于:2024-04-29 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