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律師,您好! 想請教你一個問題!! 假如我手上有一塊地,大概是10畝左右,地處一個新市政府的附件,換句話說是一個城市的新城區。早年這塊地是按工業用地而買的(使用權),但是隨著新城區的不斷開發,現在已經是繁華地段,而這塊的對面已經都是新的住宅小區,大概是4500到5500每平方,中間這條路大概是5米寬。周邊現在還有部分生產企業。現在有打算想開發這塊地,但是這塊地的性質是工業用地。請問如果想向政府申請由工業用地改為住宅用地或者商業用地,中間需要什么樣的程序和補交多少類型的稅收的費用,以及一些法律上的程序。 答: 如果你取得的地塊是出讓土地,通常可直接向政府土地部門申請變更用地性質,政府土地部門會征詢規劃等部門的意見,決定是否同意,如果同意,需補交土地出讓金。如果該地塊是劃撥土地,按現行規定,則應通過招投標方式或者拍賣方式取得,并繳納土地出讓金。 楊春寶律師 |
最后編輯于:2024-11-24 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