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橋網友leiyang22咨詢:本人有一處礦業,現已承包給A,并簽訂了承包協議,但問題是此人經常拖欠工人工資,并拖欠他人貨款,我對他的償還能力感到擔憂,請問我如何能夠避免他人對A在要求債權時候對我的礦產所有權造成侵害?
廣州辛巴哥哥律師解答:如果你的礦業是一家登記的企業,而你跟他之間是簽訂的內部協議,將該企業交由他承包,那么可以認定你們之間的協議為“內部協議”,因此,他對外還是該企業的名義來運作的,也就是說拖欠工人工資、貨款都是該企業而非他本人,所以,你的企業(包括礦產)是無法避免因為他經營不善而面臨被追究的。所以,解決的辦法是可以要求他另外登記注冊成立一家企業,然后你的企業跟他的企業之間簽訂承包協議,這樣,雖然該承包協議還是內部協議,但是是兩個主體,拖欠工人工資、貨款都是他的那個企業,跟你的企業無關,這樣就可以避免受到牽連。
上海文淳光律師解答:同意上述意見,你對礦業的承包經營權及轉包權只是內部法律關系,企業對外需承擔統一責任,但你可以憑與其所簽協議向其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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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關于“礦產承包給他人經營,承包人經常拖欠貨款,如何避免礦產受到牽連?”,若需聘請公司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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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編輯于:2024-05-08 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