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海外公司擬在中國境內開拓業務,請問在中國境內設立辦事處、分公司、子公司等與成立外商獨資企業在政策上有什么區別?業務上有沒有什么限制?都有些什么優惠政策?應該采取哪種方式對公司比較有利?
答:
外國企業代表處只是聯絡機構,不能從事經營活動,當然也不享受優惠政策;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只是外國公司的分支機構,也不享受優惠政策,通常只有特定行業才可以以分公司的形式設立;一般而言外國企業在中國設立子公司就是指成立外商獨資企業,它是中國企業法人,享受中國關于鼓勵外商投資的相關優惠政策。
采取何種形式,取決于外國企業進入中國市場的戰略構想和企業的實際需求,不能一概而論。
楊春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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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編輯于:2024-04-23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