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橋網友Caccin咨詢:公司注冊的時候說好是50%股份2個人平分的,我是法人!由于意見分歧越來越大,先我決定踢她出公司并想讓她退股。我現在查下來好像自己有60%的股份。還有她把公司所有的章(包括我的法人章)都鎖起來了,說是不相信我。你說我有什么辦法要回或采取法律途徑?
AVEX解答:恐怕只有協商解決。
廣州辛巴哥哥律師解答:依據法律規定,公司的任一股東都無權強制另一方“退股”(通過股權轉讓的方法退出公司),股東之間的糾紛可以尋求司法途徑的方法解決,但司法途徑不是最好的方法,你們最好還是協商,由你(或者你安排其他人)購買她的股份,讓她退出;或者,采取公司分立的方法,將公司一分為二,你們各持有一個公司。
,(本文作者:楊春寶律師,來自:公司投資律師,引用及轉載應注明作者與出處。
發表評論),關于“股東產生糾紛,如何才能讓出資人退出?”,若需聘請公司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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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編輯于:2024-05-12 2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