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券商如何進入大陸進行證券經紀業務?(2002)

問:

QFII制度針對境外投資者進入大陸的證券市場進行證券投資業務作出了明確規定。那境外的券商要進入大陸進行證券經紀業務是否也在此制度限制之內?目前好像還沒有境外的券商能夠在大陸進行證券經紀業務,那可以通過何種途徑呢比如和國內的券商合作、合資?

答:

境外券商進入大陸進行證券經紀業務不在QFII制度之內,他們可以通過與境內券商合資的方式參與在大陸進行證券經紀業務,但目前出資比例不得超過33%。

楊春寶律師

,(本文作者:楊春寶律師,來自:公司投資律師,引用及轉載應注明作者與出處。
發表評論),關于“境外券商如何進入大陸進行證券經紀業務?(2002)”,若需聘請公司法律師,
請立即致電楊春寶高級律師:1390 182 6830(咨詢勿擾)

最后編輯于:2024-04-25 17:57
  • 本站聲明:本站所載之法律論文、法律評論、案例、法律咨詢等,除非另有注明,著作權人均為站長楊春寶高級律師本人。歡迎其他網站鏈接,但是,未經書面許可,不得擅自摘編、轉載。引用及經許可轉載時均應注明作者和出處"法律橋",并鏈接本站。本站網址:http://www.xabzw.com。
  •  
  •         本站所有內容(包括法律咨詢、法律法規)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本站不對資料的完整性和時效性負責。您在處理具體法律事務時,請洽詢有資質的律師。本站將努力為廣大網友提供更好的服務,但不對本站提供的任何免費服務作出正式的承諾。本站所載投稿文章,其言論不代表本站觀點,如需使用,請與原作者聯系,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發表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