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很多投資人、創業者、企業經營管理者而言,商業模式、核心產品、客戶的開發與維護是企業的全部。將商業模式、產品與客戶作為企業運營的重心本無可厚非,然而,如果忽略公司的法律風險,也會付出沉重的代價。
隨著我國市場競爭的加劇,企業所面臨的市場環境也日趨復雜,因此在企業經營管理過程中可能遭遇到的法律風險會越來越多,法律風險的表現形式也越來越復雜。我們在二十多年的律師執業過程中發現,國內很多企業,尤其是中小型民營企業的法律風險防控意識十分薄弱,大部分公司的股東都沒仔細看過自己公司的章程,也不清楚章程對于公司的意義,同樣,絕大部分企業均沒有建立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等基本的風險控制制度。法律意識的缺失、公司治理結構的不完善、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導致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所面臨的法律風險被無限放大。
從律師的視角看,投資及經營企業是實踐《公司法》《合同法》《勞動法》等法律的過程,從公司創立、股東關系、公司治理、勞動管理、經營管理、知識產權管理、投資融資、并購重組、股票發行上市甚至解散清算均離不開法律。企業的投資者、經營管理者如能尊重法律,用法律規范其投資、創業、經營、管理行為,將會在很大程度上降低投資企業、經營公司的風險,法律將成為其成功的保障;反之,則可能會走很多彎路甚至導致經營投資行為的失敗。
投資者在開始投資、創業前需要了解我國的基本法律環境。我國正處于社會轉型期,市場經濟雖已深入人心,但在許多領域仍有很多計劃經濟的痕跡,政府對經濟的管制還比較多,許多經營項目需經審批或核準,行政檢查比較多,另外還有各種名目的稅外費用。隨著市場化程度、政府經濟管理水平和企業自律能力的提高,上述問題將會逐步得到解決,投資、創業的法律環境將會越來越好。
在我國,設立企業從事經營活動,必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領取營業執照,如果從事特定行業的經營活動,還須事先取得相關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我國企業立法已經不再延續按企業所有制形式立法的舊模式,而是按企業組織形式分別立法。根據《民法通則》《公司法》《合伙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等法律的規定,企業的組織形式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其中以有限責任公司最為常見。設立企業還需了解《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工商管理法規、規章,企業發生涉及企業登記事項的變更,須及時辦理變更登記,以保護相關當事人的權益。如果設立特定行業的企業,還有必要了解相關的產業政策,了解有關開發區、高科技園區、軟件園區(基地)等方面的法規、規章及有關地方規定,以有助于選擇創業地點,享受稅收等優惠政策。
我國實行法定注冊資本制,如果不是以貨幣資金出資,而是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還需要了解有關出資、資產評估等法律規定。在投資、創業初期,投資、創業者應當盡可能從不同方面周全考慮企業的前景和因此將會產生的問題,詳細制訂企業章程。在實踐中,絕大部分創業者不重視企業章程的制訂,往往使用工商局的格式文本,結果在發生糾紛時無章可循,導致矛盾久拖不決以致激化,很多企業因此被迫解散,有的甚至因分歧嚴重無法就解散形成共識。
企業設立后,應當了解企業需要繳納哪些稅費,企業的基本財務制度,哪些支出可以列入成本,開辦費、固定資產怎么攤銷、折舊等等,以合理計劃減輕稅負。勞動和社會保險問題是每個企業都必須面對的,因此有必要了解勞動合同、試用期、服務期、商業秘密、競業限制、工傷、養老金、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方面的諸多規定。企業應當依法建立基本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必要的法律和規章的培訓,從創業初期即規范運作,以防患于未然。對于科技企業而言,還需要處理知識產權問題,應當盡可能了解著作權、商標、域名、商號、專利、技術秘密等各方面的保護方法,建立起完整的、立體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同時,建立相應的制度,保管好相關文件資料,對于保護知識產權相當重要。當然,在保護自身的知識產權的同時,還應尊重別人的知識產權,在相關業務活動中要充分考慮與在先權利和已有技術沖突的可能,并進行必要的論證。此外,在業務活動中,《合同法》《擔保法》《票據法》等基本民商事法律以及相關行業管理的法律法規也是經常需要面對的。
企業發展到一定的程度,經營管理者通常會考慮擴大經營規模,這將涉及風險投資、私募基金、外商投資、并購和資產重組、股票發行和上市等方面的法律問題,因此需要了解國家的相關產業政策,關注國家在外商投資、股票發行和上市方面的法律要求,研究海外上市的可能性。掌握這方面的法律知識,做好相應的準備,才不會向資本投降,而是與資本緊密合作,真正將企業做大做強。
企業的關鍵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的穩定性和創造性對于企業的發展尤其重要,因此企業非常有必要考慮建立適當的激勵機制。國外有成功的激勵模式,但是我國的法律環境和法律背景與美國等國家有很大的差別,在具體制度上也不相同,比如股票回購、優先股、股權的實現等等。因此,必須建立既合法有效又具有可操作性的激勵機制,才能發揮作用,增強凝聚力。
本書針對投資、創業者以及企業經營管理者在投資、創業以及經營企業的不同階段可能面臨或產生的各種法律問題和風險,以現有法律規范為依據,結合典型案例和律師在企業風險防控領域內的實務經驗,詳細闡述投資、創業者、企業經營管理者應如何應對企業設立之初以及運營過程中,甚至遇到特殊困難不得不關閉、解散公司的情形下的各種法律問題和風險,并提供了防控法律風險的具體建議,期望本書能夠對廣大投資、創業者以及企業經營管理者經營管理企業、防控公司法律風險有所啟發與幫助。
楊春寶? 程強
2015年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