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河西某地標性高級商業綜合體項目系由美國某著名房地產開發企業與美國某著名房地產基金聯合投資設立的項目公司開發。為方便房地產基金的退出以及基于合理避稅考慮,該項目公司經由多重離岸架構投資設立。
隨著項目向前推進,合資雙方同意房地產基金提前退出,為此,引進了南京本地的一家知名房地產經營企業。各方經反復磋商,達成了由南京房地產公司附條件逐步接盤的方案,其交易結構因此十分復雜,需要一系列法律文件相互支撐。楊春寶高級律師及其團隊為該交易中的美國房地產公司提供全面法律服務。
最后編輯于:2018-10-07 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