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律師:
您好!
我老公開了一家私營有限責任公司,其任法人代表,另有一股東。去年我老公不幸身亡。另一股東不管公司,我接下公司繼續經營。現需變更執照,我有權變更嗎?法人代表可以是我指定的人嗎?我老公的股權該如何處置?可以轉到我名下或轉給其它人嗎?
請您盡快回復,謝謝!
答:
你應當辦理公證繼承手續,將你老公的股權變更到你和其他繼承人的名下,然后持公證書到工商局辦理變更手續。股東變更后應當召開股東會,你所提及的其他事項均可由股東會決定。
,(本文作者:楊春寶律師,來自:公司投資律師,引用及轉載應注明作者與出處。
發表評論),關于“股權繼承問題(2004)”,若需聘請公司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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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編輯于:2024-04-22 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