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繼承問題(2004)

楊律師:

您好!

我老公開了一家私營有限責任公司,其任法人代表,另有一股東。去年我老公不幸身亡。另一股東不管公司,我接下公司繼續經營。現需變更執照,我有權變更嗎?法人代表可以是我指定的人嗎?我老公的股權該如何處置?可以轉到我名下或轉給其它人嗎?

請您盡快回復,謝謝!

答:

你應當辦理公證繼承手續,將你老公的股權變更到你和其他繼承人的名下,然后持公證書到工商局辦理變更手續。股東變更后應當召開股東會,你所提及的其他事項均可由股東會決定。

,(本文作者:楊春寶律師,來自:公司投資律師,引用及轉載應注明作者與出處。
發表評論),關于“股權繼承問題(2004)”,若需聘請公司法律師,
請立即致電楊春寶高級律師:1390 182 6830(咨詢勿擾)

最后編輯于:2024-04-22 11:36
  • 本站聲明:本站所載之法律論文、法律評論、案例、法律咨詢等,除非另有注明,著作權人均為站長楊春寶高級律師本人。歡迎其他網站鏈接,但是,未經書面許可,不得擅自摘編、轉載。引用及經許可轉載時均應注明作者和出處"法律橋",并鏈接本站。本站網址:http://www.xabzw.com。
  •  
  •         本站所有內容(包括法律咨詢、法律法規)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本站不對資料的完整性和時效性負責。您在處理具體法律事務時,請洽詢有資質的律師。本站將努力為廣大網友提供更好的服務,但不對本站提供的任何免費服務作出正式的承諾。本站所載投稿文章,其言論不代表本站觀點,如需使用,請與原作者聯系,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發表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