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我做一份在校內發行的報紙,內容全為轉載他人作品即“文摘”,并且免費發放到校內老師同學,請問,這樣我是否需要在得到作品作者的同意的情況下并支付一定報酬,才能將其作品刊登并發行?
答:
我認為需要支付報酬,但是是否需要征得其同意,則需視其有無作出禁止轉載的聲明。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判斷是否侵犯他人著作權并不以是否營利為目的作為前提條件,不以營利為目的同樣可能構成侵權。您這種情況可能會理解為著作權法第22條規定的合理使用,其實不然。您的情況比較接近于著作權法第22條第1、6項,但顯然僅僅是接近而已,并不能適用該兩 項的規定。
楊春寶律師
最后編輯于:2024-04-23 2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