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若一中外合資企業(其中外資占30%;中資占70%)與一外國投資者再合資成立一家合資企業(其中外商占20%;中外合資企業占80%)請問這家新合資企業算是中外合資企業?還是算外商獨資企業? 還是算內資企業,因為新合資企業中,中外合資企業部份視為中國法人,不記入外商投資比例中.其中, 新合資企業中外商投資部份股權比例是否為20%+80%*30%=44%還是僅是20%.在稅務處理上能否享受外商投資企業優惠?另外假如外商獨資企業境內轉投資時,該被投資企業全部持股來源于外資,是否即能享有外商投資企業之租稅優惠?
答:
中國政府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在境內再投資。外商投資企業再投資,其外資股份按資本來源確定,超過25%的即可享受外商投資企業待遇。外商獨資企業再投資仍為外商獨資企業。在本例中,新合資企業中外資比例為44%,應屬中外合資企業,享受外商投資企業的稅收優惠。
楊春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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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編輯于:2024-04-23 2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