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智展展覽有限公司與上海萬耀企龍展覽有限公司虛假宣傳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 事 判 決 書(2014)穗中法知民終字第176號

上訴人(原審原告):廣東智展展覽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張建治,該公司總經理。
委托代理人:劉秀,廣東同益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上海萬耀企龍展覽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ArieBrienen,該公司董事長。
委托代理人:楊春寶、程強,上海和華利盛律師事務所律師。
上訴人廣東智展展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智展公司)因與被上訴人上海萬耀企龍展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耀企龍公司)虛假宣傳糾紛一案,不服廣州市海珠區(qū)人民法院(2013)穗海法知民初字第469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審法院經審理查明,智展公司于2000年3月22日成立,注冊資本人民幣100萬元,公司的經營范圍是“策劃、承辦商品展銷會(具體另辦登記證)及禮儀服務,商貿信息咨詢;銷售百貨、工藝美術品(不含金飾)。”萬耀企龍公司于2001年2月20日成立,注冊資本為35萬美元,經營范圍為“在中國境內主辦、承辦各類經濟技術展覽會和會議;在境外舉辦會議;提供各種展務會議服務;商務咨詢;企業(yè)管理咨詢”。
2012年,智展公司向深圳市福田區(qū)人民法院起訴萬耀企龍公司,指控萬耀企龍公司于2012年3月在深圳會展中心內舉辦的“2012中國(深圳)國際繞線設備展覽會”存在虛假宣傳行為。深圳市福田區(qū)人民法院以(2012)深福法知民初字第1000號民事判決認定萬耀企龍公司使用“2012中國(深圳)國際繞線設備展覽會”名稱及宣傳其展會“英國CWIEME展覽公司為主辦單位”、“亞洲規(guī)模最大的繞線機、線圈、磁材、絕緣材料、電機制造展”構成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判令萬耀企龍公司賠償智展公司損失5萬元。同年,萬耀企龍公司向深圳市福田區(qū)人民法院起訴智展公司,指控智展公司于2012年3月在深圳會展中心內舉辦了“第一屆深圳國際繞線設備展覽會”存在虛假宣傳行為。深圳市福田區(qū)人民法院以(2012)深福法知民初字第1373號民事判決認定智展公司有關“宣稱其相關展會為‘華南地區(qū)唯一專業(yè)展會’、‘中國唯一的電磁線、絕緣材料專業(yè)展會’,以及智展公司有關‘眾多相關展會同期舉辦,展出面積超七萬平方’、‘展會規(guī)模達8000平方米’”的宣傳行為構成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判令智展公司停止侵權行為及賠償萬耀企龍公司損失3萬元。上述兩案件的判決書均已生效。
萬耀企龍公司(甲方)與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電子信息行業(yè)分會(乙方)于2012年8月28日簽訂《關于“中國(廣州)國際繞線設備與技術展覽會”的補充合作協議書》,就“2013中國(廣州)國際繞線設備與技術展覽會”的有關合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展會名稱為2013中國(廣州)國際繞線設備與技術展覽會(CWIEMEChina2013),時間2013年5月8-10日,地點廣州保利世貿博覽館,主辦單位: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廣州市委員會、國際繞線展覽有限公司CWI(CI)Ltd、萬耀企龍公司,支持單位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電子信息行業(yè)分會。
2013年4月22日,廣東省外經貿廳以粵外經貿發(fā)字(2013)25號文件向智展公司發(fā)出《廣東省外經貿廳關于舉辦2013深圳國際小電機及電機工業(yè)、磁性材料展覽會的批復》,基本內容如下:你司《關于舉辦國際展覽會的申請報告》悉,同意你司作為主承辦單位舉辦“2013深圳國際小電機及電機工業(yè)、磁性材料展覽會”,舉辦時間為2013年6月26-28日,展覽內容為“各類中小電機、微特電機及設備、配件材料;電機制造設備、繞線機,零部件及配套產品;各類磁性材料、生產設備及應用技術;各種線圈制造設備、漆包線及設備、絕緣材料等”,舉辦地點為深圳會展中心,面積為5000平方米,境外參展企業(yè)占20%以上。展覽會的招商招展必須由主辦單位負責,不得以組委會或籌委會名義進行,廣告、會刊等宣傳資料必須真實可靠,不得任意增減主辦單位。
2012年10月26日,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以貿促展管審(2012)35015號文件向貿促會廣州市委員會作出《關于中國(廣州)國際繞線設備與技術展覽會計劃的批復》,基本內容如下:穗貿促發(fā)(2012)52號文收悉,同意你單位與國際繞線展覽有限公司和萬耀企龍公司合作舉辦展覽會,展覽會名稱為中國(廣州)國際繞線設備與技術展覽會,展出時間為2013年5月,展出面積為12000平方米,主辦單位為貿促會廣州市委員會,展出地點為廣州保利世貿博覽館,展出內容為“繞線設備、材料、磁性材料、其他加工材料及制品和配件”。展覽會招商招展必須由主辦單位負責,不得以組委會或籌委會名義進行。
一審訴訟中智展公司提供來自http://www.cwiemechina.com網站的網頁打印件。本案一審庭審過程中,智展公司登錄http://www.cwiemechina.com網站,該網站的網頁內容與智展公司提供的網頁打印件一致。萬耀企龍公司在其管理的http://www.cwiemechina.com網站的“展會介紹”欄目上通過“展會信息”、“展會亮點”、“主辦單位”、“展會動態(tài)”四部分內容進行以下宣傳:展會信息:“CWIEMEChina2013中國(廣州)國際繞線設備與技術展覽會--繞線機、線圈、磁材、絕緣材料、電機制造”展會將于2013年5月8日-10日在廣州保利世貿博覽館舉辦展覽會,該展會源于1996年在德國柏林首次召開的CWIEME國際繞線展,由英國CWIEME展覽公司創(chuàng)辦,至今已舉行了17屆,每年均由來自歐美、中東、東南亞等40個國際和地區(qū)的數百家制造企業(yè)參展,同時,吸引了來自歐美、亞洲、非洲、中東、澳洲等80多個國家和地區(qū)的數萬人次專業(yè)觀眾參觀和采購,是全球公認的權威性電磁線圈、電機、電氣絕緣材料和制造設備的品牌專業(yè)展會。目前在美國、印度、中國都已設立分展。作為CWIEME全球展的中國站--2013中國(廣州)國際繞線設備與技術展覽會/CWIEMEChina2013,將于2013年5月8日-10日在廣州保利世貿博覽館再度拉開帷幕,規(guī)模達到12000平方米,屆時將吸引10000名專業(yè)觀眾到場參觀,成為整個繞線行業(yè)企業(yè)及專業(yè)人士不可缺的年度盛會。展會亮點:源于1996年在德國柏林首次召開的CWIEME國際繞線展至今已舉行了17屆,是全球公認權威性的繞線設備、磁性材料、絕緣材料、電機制造的專業(yè)展會。作為貫穿整個線圈行業(yè)的繞線機、線圈、磁材、絕緣材料、電機制造展會,CWIEMEChina2012在中國的首次亮相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吸引了來自30個國家的7141名優(yōu)質專業(yè)買家到會參觀。來訪買家集中于變壓器、線圈、電機制造、汽車電子、磁性材料、電力電源、絕緣材料、數控機床等行業(yè)。源自德國的國際品牌展。主辦單位:國際繞線展覽有限公司CWI(CI)Ltd,萬耀企龍公司,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廣州市分會。英國國際繞線展覽有限公司CWI(CI)Ltd(www.coilwindingexpo.com)自1996年創(chuàng)辦德國柏林國際繞線設備展(CWIEME)以來,憑借其在線圈、絕緣材料及電氣制造工業(yè)領域幾十年的國際專業(yè)組展經驗,已將該展擴展到了美國芝加哥和印度班加羅爾。隨著其將該展進駐中國并率領海外企業(yè)團和買家團進入中國,國際繞線展覽有限公司CWI(CI)Ltd將名副其實地成為全球最具權威性的線圈與電氣制造專業(yè)展覽公司。萬耀企龍公司,VNU是國際著名的專業(yè)展覽組織機構之一,總部位于歐洲荷蘭。作為VNU在中國的合資公司,萬耀企龍公司(www.Vnuexhibitionsasia.com)在國內和海外組織的國際性展會已達15個,其中亞洲規(guī)模最大的國際地面材料及鋪裝技術展,以及其主辦的建筑節(jié)能與遮陽展、世界客車博覽亞洲展覽會等大型國際工業(yè)展已取得引領行業(yè)發(fā)展的主導地位。萬耀企龍公司擁有20余年的專業(yè)展覽運作經驗,全球專業(yè)觀眾組織能力和海外網絡資源,這些將有力保證CWIEME展會的國際品質與持久發(fā)展。展會動態(tài):標題為“CWIEMEChina2013中國(廣州)國際繞線設備與技術展覽會正式啟動”,2012-10-22,作為全球繞線行業(yè)專業(yè)展CWIEME中國站--CWIEMEChina2013中國(廣州)國際繞線設備與技術展覽,于2013年5月8日-10日在廣州保利世貿博覽館再度拉開帷幕,成為整個繞線行業(yè)及專業(yè)人士不可缺的年度盛會。此次展會由英國CWIEME公司(CWIEMELtd),萬耀企龍公司和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廣州市委員會聯手合作。源于1996年在德國柏林首次召開的CWIEME國際繞線展至今已舉行了17屆,是全球公認權威性的繞線設備、磁性材料、絕緣材料、電機制造的專業(yè)展會。
萬耀企龍公司在VNU官網(http://www.vnuexhibitionsasia.com)發(fā)布以下宣傳信息:標題為“中國(廣州)國際繞線設備與技術展覽會”的內容如下:“展會背景:源于1996年在德國柏林首次召開的CWIEME國際繞線展,由英國CWIEME展覽公司創(chuàng)辦,至今已舉行了17屆,每年均由來自歐美、中東、東南亞等40個國際和地區(qū)的數百家制造企業(yè)參展,同時,吸引了來自歐美、亞洲、非洲、中東、澳洲等80多個國家和地區(qū)的數萬人次專業(yè)觀眾參觀和采購,是全球公認的權威性電磁線圈、電機、電氣絕緣材料和制造設備的品牌專業(yè)展會。目前在美國、印度、中國都已設立分展。作為CWIEME全球展的中國站--2013中國(廣州)國際繞線設備與技術展覽會/CWIEMEChina2013,將于2013年5月8日-10日在廣州保利世貿博覽館再度拉開帷幕,規(guī)模達到12000平方米,屆時將吸引10000名專業(yè)觀眾到場參觀,成為整個繞線行業(yè)企業(yè)及專業(yè)人士不可缺的年度盛會。展會有來自全球最領先的展商,引進歐美、日本及臺灣地區(qū)先進技術理念,促進中國繞線設備、線圈、磁材和絕緣材料、電機電氣制造行業(yè)產業(yè)升級。”標題“CWIEMECHINA的前世與今生--海外品牌展的本土商道”的內容如下:“作為CWIEME在中國分展--CWIEMEChina,2012在中國深圳的首次亮相,即取得巨大的成功,展出凈面積7500平方米,展商128家,國際展商21家,展商整體滿意率達到75%,展會效果超出預期。展會期間一共吸引了來自30個國家的7141名優(yōu)質專業(yè)買家到會參觀,其中海外買家為1325名。仔細翻看CWIEMEChina的參展商名錄中不難發(fā)現,有不少企業(yè)都是柏林CWIEME展的展商,有些企業(yè)甚至參加了德國、美國、印度等全部的CWIEME系列展,其在行業(yè)內的號召力可見一斑。CWIEMEChina的中方主辦單位--上海萬耀企龍展覽有限公司(VNUAsia)是荷蘭老牌展覽主辦機構VNUExhibitionsEurope與企龍展覽服務(上海)有限公司在2001年成立的合資企業(yè)……(2013.3.6)”《重要聲明》內容以下:“我司上海萬耀企龍展覽有限公司是由VNUExhibitionsEurope和企龍展覽服務(上海)有限公司合資成立的外商投資企業(yè)……公司和國際知名展覽主辦機構合作,成功把多個國際展覽品牌移植中國市場,包括DOMOTEX(德國,漢諾威)、R+T(德國,斯圖加特)等,CWIEME也是我們合作引入的國際展會知名品牌。CWIEME國際繞線展(www.coilwindingexpo.com)于1996年在德國柏林首次召開,由英國CWIEME展覽公司創(chuàng)辦,至今已舉行了17屆,每年均由來自歐美、中東、東南亞等40個國際和地區(qū)的數百家制造企業(yè)參展,同時,吸引了來自歐美、亞洲、非洲、中東、澳洲等80多個國家和地區(qū)的數萬人次專業(yè)觀眾參觀和采購,是全球公認的權威性電磁線圈、電機、電氣絕緣材料和制造設備的品牌專業(yè)展會。目前在美國、印度都已設立分展。2011年我司與英國CWIEME展覽公司達成合作,將CWIEME引入中國市場,2012年在深圳舉辦首屆CWIEMECHINA,取得巨大成功……(2013.3.6)”。
一審訴訟中,智展公司提供萬耀企龍公司用于宣傳其于2013年5月8日-10日舉辦的2013中國(廣州)國際繞線設備與技術展覽會的《宣傳冊》、《商務邀請》單張各1份。《宣傳冊》內容如下:封面印有“CWIEMEChina2013”、“2013中國(廣州)國際繞線設備與技術展覽會--繞線機、線圈、磁材、絕緣材料、電機制造”、“2013年5月8-10日”、“廣州保利世貿博覽館”、“www.cwiemechina.com”、“批準單位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支持單位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電子信息行業(yè)分會”,“主辦單位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廣州市委員會、國際繞線展覽有限公司CWI(CI)Ltd、上海萬耀企龍展覽有限公司”。《宣傳冊》第1頁中“參展理由”的第1條為“源自德國的國際品牌展”。《宣傳冊》第3頁印有“CWIEMEChina2012展后回顧。繼柏林、芝加哥、印度之后CWIEMEChina2012年首次登陸中國。該展貫穿整個線圈產業(yè)鏈,吸引全行業(yè)高度關注。在CWIEMEChina2012展上,繞線行業(yè)及其相關產業(yè)高端品牌悉數亮相,7141名專業(yè)買家到場參觀,其中國際觀眾1325名。展會現場,人頭攢動,洽談與成交十分火熱。CWIEMEChina的首次亮相獲得巨大成功。2013年CWI(CI)Ltd與萬耀企龍再次強強聯手,展會將繼續(xù)立足中國市場,引領行業(yè)的轉型發(fā)展。”《商務邀請》正面印有“2013中國(廣州)國際繞線設備與技術展覽會CWIEMEChina--繞線機、線圈、磁材、絕緣材料、電機制造、2013年5月8-10日、廣州保利世貿博覽館、www.cwiemechina.com”,反面印有“源自德國的國際品牌展--在美國、印度、中國都已經設立分展、全球公認權威性的品牌展覽--電磁線圈、電機電氣、磁材絕緣材料和制造設備領域專業(yè)展”。
萬耀企龍公司為宣傳“2013中國(廣州)國際繞線設備與技術展覽會展會”在《微電機》雜志2013年第3期、《中國電機》雜志2012年第6期、《環(huán)球磁電》雜志2013年1月及4月刊登了內容為“2013中國(廣州)國際繞線設備與技術展覽會--繞線機、線圈、磁材、絕緣材料、電機制造、2013年5月8-10日,廣州保利世貿博覽館,www.cwiemechina.com,主辦單位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廣州市委員會、國際繞線展覽有限公司CWI(CI)Ltd、上海萬耀企龍展覽有限公司,批準單位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支持單位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電子信息行業(yè)分會”。《微電機》雜志2013年第3期內有一篇《CWIEMECHINA的前世與今生--海外品牌展的本土商道》文章,主要內容如下:“CWIEME(CoilWinding,Insulations&ElectricalManufacturingExhibition的縮寫)系列展源于1996年英國CWI(CI)Ltd在德國柏林首次召開的CWIEME國際繞線展,至今已舉行了17屆,每年均由來自歐美、中東、東南亞等40個國際和地區(qū)的數百家制造企業(yè)參展,同時,吸引了來自歐美、亞洲、非洲、中東、澳洲等80多個國家和地區(qū)的數萬人次專業(yè)觀眾參觀和采購,是全球公認的權威性專業(yè)展會。每年來自40個國家和地區(qū)的近700家制造企業(yè)參展,吸引了來自80多個國家和地區(qū)的數萬人次專業(yè)觀眾參觀和采購。目前,除了在德國柏林母展,CWIEME在美國、印度、中國都已設立分展。作為CWIEME中國站-CWIENIEChina2012在中國深圳的首次亮相即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展出凈面積7500平方米,展商128家,國際展商21家,展商整體滿意率達到75%,展會效果超出預期。CWIEMEChina2013中國(廣州)國際繞線設備與技術展會,將于2013年5月8日-l0日在廣州保利世貿博覽館再度拉開帷幕。CWIENIEChina的中方主辦單位上海萬耀企龍展覽有限公司是荷蘭老牌展覽主辦機構VNUExhibitionsEurope和企龍展覽服務(上海)有限公司合資企業(yè),是國內最早的合資的展覽主辦機構之一,在中國市場主辦展覽會已經超過20年……”。《中國電機》雜志2012年第6期第44、45頁有1篇《CWIEMEChina2013中國(廣州)國際繞線設備與技術展覽會--繞線機、線圈、磁材、絕緣材料、電機制造》的文章,主要內容如下:“展會時間:2013年5月8日到10日,展會地點:廣州保利世貿博覽館,展會官網:www.cwiemechina.com。作為全球繞線行業(yè)專業(yè)展CWIEME中國站--CWIEMEChina2013中國(廣州)國際繞線設備與技術展覽會,將于2013年5月8日-10日在廣州保利世貿博覽館再度拉開帷幕,成為整個繞線行業(yè)及專業(yè)人士不可缺的年度盛會。此次展會由英國CWIEME公司(CWIEMELtd),上海萬耀企龍展覽有限公司(VNUAsia)和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廣州市委員會聯手合作。目前CWIEMEChina2013招展工作已火熱進行中,上屆展商積極續(xù)展,并紛紛擴大展臺面積。源于1996年在德國柏林首次召開的CWIEME國際繞線展至今已舉行了17屆,是全球公認的權威性的繞線設備、磁性材料、絕緣材料、電機制造的專業(yè)展會。每年來自歐美、中東、東南亞等40個國家和地區(qū)的近700家制造企業(yè)參展,同時,吸引了來自歐美、亞洲、非洲、中東、澳洲等80多個國家和地區(qū)的數萬人次專業(yè)觀眾參觀和采購……”。《環(huán)球磁電》雜志2013年1月第57頁刊登1篇宣傳文章,主要內容如下:“CWIEMEChina展會精彩內容搶先看。據悉,CWIEMEChina2013中國(廣州)國際繞線設備與技術展籌備工作進行順利。作為德國線圈行業(yè)權威展會的中國分展,CWIEMEChina匯集中外制造業(yè)巨擎,聚線圈制造,磁性材料,絕緣材料,電機制造四大行業(yè)精英于一堂,主辦方將全力為您呈現一場繞線設備與線圈行業(yè)的饕餮盛宴……”。《環(huán)球磁電》雜志2013年4月第54頁刊登1篇宣傳文章,主要內容如下:“CWIEME中國繞線展:繞線行業(yè)巨擎匯聚廣州,絕緣磁材眾星拱月,CWIEMEChina。經過一年的緊張籌備,由上海萬耀企龍展覽公司舉辦的CWIEMEChina2013中國(廣州)繞線技術與設備展展位即將售罄……”。
一審訴訟中,萬耀企龍公司提供《JointVentureAgreement》(中文《合作協議》,附翻譯件)及《JointVentureSupplementaryAgreement》(中文《補充合作協議》,附翻譯件)各1份。《合作協議》的簽訂方為萬耀企龍公司(甲方)和CWIEMELTD.(乙方,一家注冊地位于MotivoHouse,BluebellRoad,Alvington,Yeovil,Somerset,BA202FG,GreatBritain的公司,代表人為TimHouse先生[首席執(zhí)行官]),協議主要內容如下:雙方將共同組織一場名為CWIEMESHENZHEN的展會(以下稱展會)。CWIEMESHENZHEN2012將于2012年3月首次舉辦。展會名稱為CWIEMESHENZHEN2012(中文名稱待定),主題為“線圈和變壓器制造、絕緣材料、層壓制品和鐵芯、電磁線、電磁和磁化設備”,地點為深圳,時間為3月份,每年一次,持續(xù)3天。協議上有萬耀企龍公司印章和乙方首席執(zhí)行官TimHouse的簽名。《補充合作協議》的簽約方為萬耀企龍公司(甲方)、CWI(CI)Ltd.(一家注冊地位于POBox550,6BritanniaPlace,BathStreet,St.Helier,GreatBritan的公司,代表人為TimHouse先生[首席執(zhí)行官])、英國CWIEMELTD(丙方,一家注冊地位于MotivoHouse,BluebellRoad,Alvington,Yeovil,Somerset,BA202FG,GreatBritain的公司,代表人為TimHouse先生[首席執(zhí)行官]),主要內容如下:甲方和丙方于(2010年12月27日]訂立了一份合作協議(“合作協議”),乙方和丙方認為,該合作協議應當由甲方和乙方訂立,因為乙方已執(zhí)行了合作協議下丙方的義務,而甲方同意,認為情況確實如此,并且當事人都希望記錄下此情況,甲方在中國組織和管理展會并且提供相應服務,乙方組織和管理展會并且提供相應服務,甲乙雙方欲根據在本協議作變動的合作協議中的條款共同組織CWIEMECHINA展會;甲方、乙方和丙方同意,合作協議應當由甲方和乙方訂立,并承認乙方已經執(zhí)行了合作協議下丙方的義務。各方還同意,他們將視該合作協議在各方面均系甲方和乙方之間的協議,并在必要的情況下丙方將其在合作協議中的全部權利、所有權、權益和利益轉讓給乙方;甲方和乙方將于本協議簽署之日共同組織一場名為CWIEMECHINA的展會(以下稱為展會),第二次CWIEMECHINA2013將于2013年5月舉辦,2013年展會的名稱為CWIEMECHINA,主題為“線圈和變壓器制造、絕緣材料、層壓制品和鐵芯、電磁線、電磁、磁化設備、發(fā)動機和變壓器”,類型為專業(yè)展會,持續(xù)時間為3天等。《補充合作協議》上有萬耀企龍公司印章以及CWI(CI)Ltd(乙方)、CWIEMELTD(丙方)的代表人TimHouse的簽名。一審庭審中,智展公司對上述兩份協議的真實性不予確認,認為CWI(CI)Ltd、CWIEMELTD兩公司的主體資格無法確定。
2013年6月25日,萬耀企龍公司委托代理人周姚瑾在上海市東方公證處,在公證員謝俊與公證人員婁云飛的面前,打開計算機,運行IE瀏覽器進入www.ccpitecc.com;彈出網頁后點擊頁面上“來華展”鏈接,進入下一頁面;彈出頁面后點擊頁面上“過往展會”鏈接,進入下一頁面;點擊頁面上“2013年德國柏林國際線圈、電機、絕緣材料及電器制造展(CWIEME)”鏈接,進入下一頁面;將上述操作過程中的相關截屏頁面內容保存至電腦桌面上“網頁.doc”文檔中,后一并打印;同時使用屏幕錄像專家軟件錄制相關網頁瀏覽過程的實時電腦屏幕顯示,錄制得到“錄像1.exe”文件;將電腦中保存的“網頁.doc”文檔和“錄像1.exe”文件刻錄制成光盤一式三張。上海市東方公證處公證員謝俊與公證人員婁云飛見證了上述證據保全過程,并于2013年6月25日出具(2013)滬東證經字第10366號《公證書》。《公證書》內容顯示,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電子信息行業(yè)分會在其官方網站上發(fā)布公告稱“受工業(yè)和信息化部的委托,我會將繼續(xù)組織國內企業(yè)參加2013年6月4-6日在德國柏林舉辦的國際線圈、電機、絕緣材料及電器制造展(CWIEME)。柏林線圈展1996年首次在德國舉辦,每年舉辦一次,至今已有17年歷史。目前已經發(fā)展成為全球最大的電磁線圈、電機、變壓器制造和重繞及電氣絕緣專業(yè)性展覽會”。
一審訴訟中,萬耀企龍公司為證明網站www.ccpitecc.com為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電子信息行業(yè)分會的官方網站,提供了工業(yè)和信息化部的“ICP/IP地址/域名信息備案管理系統(tǒng)”的備案查詢結果的網頁打印件。證據顯示ICP備案主體信息主要內容如下:主辦單位名稱為“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電子信息行業(yè)分會”,主辦單位性質為“個人”,備案/許可證號為“京ICP備05031269號”,審核通過時間為“2005年7月4日”;ICP備案網站信息主要內容如下:網站名稱“ccpitecc”,網站首頁網址為“www.ccpitecc.com”,網站域名為“ccpitecc.com”,網站負責人姓名為“杜爭博”,網站備案/許可證號為“京ICP備05031269號-1”。
萬耀企龍公司提供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電子信息行業(yè)分會于2011年9月16日出具的《關于參加2012德國柏林國際線圈、電機、絕緣材料及電器制造展(CWIEME)的通知》(貿促電字(2011)090號)的復印件。該通知中稱“柏林線圈展1996年首次在德國舉辦,每年舉辦一次,至今已有16年的歷史,目前已發(fā)展成為全球最大的電磁線圈、電機、變壓器制造和重繞及電氣絕緣專業(yè)性展覽會”。通知上蓋有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電子信息行業(yè)分會展覽部的公章。
一審訴訟中智展公司為證明其維權開支,舉證了其委托代理人所在的廣東同益律師事務所律師費收費15000元的發(fā)票1張。
智展公司以萬耀企龍公司在“2013中國(廣州)國際繞線設備與技術展覽會”的宣傳中存在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給智展公司造成商業(yè)機會、預期利益的喪失和巨大財產損失為由,向原審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1、萬耀企龍公司停止以“CWIEMECHINA2013中國(廣州)國際繞線設備與技術展覽會”為名稱的虛假宣傳;2、萬耀企龍公司停止“源自德國的國際品牌展”、“作為CWIEME全球展的中國站--2013中國(廣州)國際繞線設備與技術展/CWIEMECHINA2013”、“作為全球繞線行業(yè)專業(yè)展的CWIEME的中國站”、“全球公認權威性的品牌展覽”、“全球最領先展商”等內容的虛假宣傳;3、萬耀企龍公司停止以“國際繞線展覽有限公司CWI(CI)Ltd”、“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廣州市委員會”為主辦單位,“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為批準單位,“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電子信息行業(yè)分會”為支持單位的虛假宣傳;4、萬耀企龍公司刪除其網站http://www.cwiemechina.com、http://www.vnuexhibitionsasia.com上涉及上述虛假宣傳的內容;5、萬耀企龍公司賠償智展公司損失150000元;6、萬耀企龍公司賠償智展公司因制止侵權支付律師費15000元;7、萬耀企龍公司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原審法院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guī)定,經營者在市場交易中,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公認的商業(yè)道德;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同時,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明確規(guī)定,該法中的經營者是指從事商品經營或者營利性服務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本案中的智展公司、萬耀企龍公司經營范圍相近似,即均經營承辦展會業(yè)務,且智展公司舉辦的“2013深圳國際小電機及電機工業(yè)、磁性材料展覽會”與萬耀企龍公司舉辦的“CWIEMECHINA2013中國(廣州)國際繞線設備與技術展覽會”的展覽內容相近似,二者舉辦展會的地點均在廣東省,二者之間存在市場競爭關系,應適用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guī)定。訴訟中萬耀企龍公司對其實施了被控宣傳行為沒有異議,故本案的焦點是:萬耀企龍公司有關展會宣傳內容是否真實,是否足以造成公眾誤解,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意義上的虛假宣傳。原審法院對于智展公司指控萬耀企龍公司的虛假宣傳行為能否成立,分述如下:
關于萬耀企龍公司使用與政府部門批復內容不一致的展會名稱進行宣傳是否構成虛假宣傳的問題。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以批復文件同意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廣州市委員會與萬耀企龍公司、國際繞線展覽有限公司合作舉辦名稱為“中國(廣州)國際繞線設備與技術展覽會”的展覽會,而萬耀企龍公司在實際宣傳訴爭展會過程中使用“CWIEMECHINA2013中國(廣州)國際繞線設備與技術展覽會”名稱進行宣傳。萬耀企龍公司在經審批舉辦訴爭展會之前與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電子信息行業(yè)分會簽訂的《關于“中國(廣州)國際繞線設備與技術展覽會”的補充合作協議書》約定的訴爭展會名稱為“2013中國(廣州)國際繞線設備與技術展覽會(CWIEMEChina2013)”,主辦單位為萬耀企龍公司及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廣州市委員會、國際繞線展覽有限公司CWI(CI)Ltd。雖然萬耀企龍公司沒有舉證國際繞線展覽有限公司CWI(CI)Ltd授權TimHouse簽署《合作協議》、《補充合作協議》的授權文件,但《合作協議》及《補充合作協議》顯示萬耀企龍公司與國際繞線展覽有限公司CWI(CI)Ltd合作舉辦展會,與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批復國際繞線展覽有限公司為訴爭展會的主辦方相符,智展公司并未舉證證明《合作協議》及《補充合作協議》是虛假的,因此萬耀企龍公司在所批復的展會名稱上添加了“CWIEMECHINA2013”并不會導致相關公眾對訴爭展會主辦單位的誤認。對智展公司指控萬耀企龍公司使用“CWIEMECHINA2013中國(廣州)國際繞線設備與技術展覽會”名稱進行宣傳構成虛假宣傳,原審法院不予支持。
關于萬耀企龍公司宣傳展會時是否虛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廣州市委員會、國際繞線展覽有限公司CWI(CI)Ltd”為主辦單位、“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為批準單位、“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電子信息行業(yè)分會”為支持單位,是否構成虛假宣傳問題。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作出的《關于中國(廣州)國際繞線設備與技術展覽會計劃的批復》是同意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廣州市委員會作為主辦單位與國際繞線展覽有限公司及萬耀企龍公司合作舉辦訴爭展會,故萬耀企龍公司、國際繞線展覽有限公司、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廣州市委員會三者是合作開辦展會關系,萬耀企龍公司將三者共同列為主辦單位及將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列為批準單位符合該批復的批準內容,不構成虛假宣傳行為。萬耀企龍公司與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電子信息行業(yè)分會簽訂的《關于“中國(廣州)國際繞線設備與技術展覽會”的補充合作協議書》約定“2013中國(廣州)國際繞線設備與技術展覽會”支持單位為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電子信息行業(yè)分會,萬耀企龍公司宣傳訴爭展會時將“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電子信息行業(yè)分會”列為支持單位有其與該電子信息行業(yè)分會所簽的《關于“中國(廣州)國際繞線設備與技術展覽會”的補充合作協議書》作為依據,智展公司并未舉證證明該協議書是虛假的,也未能舉證證明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電子信息行業(yè)分會不同意作為訴爭展會的支持單位。因此,萬耀企龍公司將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電子信息行業(yè)分會列為訴爭展會的支持單位進行宣傳的行為不構成虛假宣傳。
關于萬耀企龍公司以“源自德國的國際品牌展”、“作為CWIEME全球展的中國站--2013中國(廣州)國際繞線設備與技術展/CWIEMECHINA2013”、“作為全球繞線行業(yè)專業(yè)展的CWIEME的中國站”、“全球公認權威性的品牌展覽”、“全球最領先展商”等內容為訴爭展會做宣傳是否構成虛假宣傳問題。智展公司并未舉證證明上述宣傳的內容與事實不符,原審法院對智展公司主張萬耀企龍公司上述宣傳行為構成虛假宣傳行為不予支持。
綜上所述,智展公司指控萬耀企龍公司所實施宣傳行為構成虛假宣傳不正當競爭行為,證據不足,原審法院不予認定,對智展公司全部訴訟請求均不予支持。原審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guī)定》第二條之規(guī)定,判決:駁回智展公司全部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3600元由智展公司負擔。
上訴人智展公司不服原審法院上述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稱:一、關于被上訴人使用虛假名稱進行宣傳的問題,一審判決認為上訴人并未舉證證明《合作協議》及《補充合作協議》是虛假的,該認定違反事實認定的證據規(guī)則。被上訴人并未舉證“CWI(CI)Ltd”是否實際存在,“TimHouse”是否存在及是否取得“CWI(CI)Ltd”授權簽署合同,被上訴人應當對其證據的真實性負舉證責任。即便“CWI(CI)Ltd”公司實際存在,并取得批復同意舉辦展覽會,但批復名稱和宣傳名稱明顯不符,批復名稱為“中國(廣州)國際繞線設備與技術展覽會”,被上訴人宣傳名稱為“CWIEMECHINA2013中國(廣州)國際繞線設備與技術展覽會”。對外宣傳名稱上添加“CWIEMECHINA”為被上訴人虛構,構成虛假宣傳。《關于重申和明確在境內舉辦對外經濟技術展覽會有關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第五條規(guī)定:“對外經濟技術展覽會的招商招展及其他宣傳材料必須真實可信,與審批部門出具的批文內容嚴格一致。”被上訴人對外宣傳的內容與批文內容不一致,其本身并未取得合法主辦“2013中國(廣州)國際繞線設備與技術展覽會”的批復。二、關于被上訴人虛構主辦單位、批準單位、協辦單位的虛假宣傳的問題,上述通知第五條還規(guī)定:“(一)對外經濟技術展覽會的會刊等宣傳材料中必須詳細列明主辦單位,并不得任意增減。(二)未經有關部門書面許可,不得將其列為對外經濟技術展覽會的支持或協辦單位。”被上訴人對外宣傳中隨意增加主辦單位,自創(chuàng)所謂的批準單位和支持單位,意在利用公眾對所增加單位的信賴提高自身競爭優(yōu)勢。被上訴人主張其增加的主辦、批準、支持單位均不是虛假宣傳,應當由被上訴人舉證證明其合法取得授權。一審法院將舉證責任分配給上訴人違反證據規(guī)則。三、關于被上訴人以“源自德國的國際品牌展”、“作為CWIEME全球展的中國站--2013中國(廣州)國際繞線設備與技術展/CWIEMECHINA2013”、“作為全球繞線行業(yè)專業(yè)展的CWIEME的中國站”、“全球公認權威性的品牌展覽”、“全球最領先展商”虛假宣傳的問題,被上訴人宣傳時主張其展會系“源自德國”、“全球公認權威性的品牌展覽”、“全球最領先展商”,應當由其舉證證明,而不是由上訴人證明。被上訴人在缺乏權威部門認定結論和沒有事實根據的情況下,將其主辦的相關展會作上述宣傳,由于不準確原因,足以導致相關公眾對被上訴人舉辦展會產生錯誤認識,被上訴人由此得到競爭優(yōu)勢,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亦構成了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綜上,一審判決認定事實錯誤,使用法律錯誤,舉證責任分配錯誤。請求撤銷一審判決,改判支持上訴人全部訴訟請求。
被上訴人萬耀企龍公司答辯稱:一、一審關于舉證責任的分配是完全正確的。被上訴人不但提交了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關于展會的批復文件,而且提交了被上訴人與案外公司CWIEMELTD簽署的合作協議及與CWIEMELTD、國際繞線展覽有限公司CWI(CI)LTD簽署的補充合作協議,補充合作協議已明確提及此次展會的名稱將使用CWIEMECHINA2013作為英文名稱,因此被上訴人提交的證據已經足以證明其所使用的英文名稱是具有合法來源的,被上訴人已經完成了舉證責任。反而上訴人卻沒有證據證明被上訴人使用該名稱構成虛假宣傳,并且會引起消費者或者公眾的誤解。本案的焦點應當是被上訴人宣傳的名稱是否具有虛假性,宣傳的內容是否會引起公眾的誤解,而關于展會的一些部門性規(guī)定,不能作為虛假宣傳與否的法律依據。二、關于主辦單位、批準單位、協辦單位是否構成虛假宣傳的問題。被上訴人舉辦該展會取得了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的批準,批復中顯示同意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廣州市委員會、國際繞線展覽有限公司以及被上訴人共同主辦該次展覽,因此,此次展會的宣傳材料中的主辦單位和批準單位都是有合法依據的。至于協辦單位,根據被上訴人提交的與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電子信息行業(yè)分會簽訂的補充合作協議,該分會作為此次展會的支持單位是得到其書面確認的。三、關于被上訴人宣傳資料中所稱的源自德國的品牌展等5項內容,被上訴人認為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舉證分配原則,上訴人應舉證此宣傳內容與事實不符,但上訴人沒有提供任何證據予以證明。而從被上訴人提交的證據反而可以看出被上訴人在此次展會宣傳的5項內容都有相應的事實依據,并不構成虛假宣傳。綜上所述,被上訴人整個宣傳的內容都是真實的宣傳,不會引人誤解,上訴人的上訴請求不能成立,請求維持一審判決。
經審理查明,上訴人智展公司和被上訴人萬耀企龍公司對原審法院查明的事實均無異議,本院對原審法院查明的事實予以確認。
本院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規(guī)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guī)定》第二條第一款規(guī)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本案中,作為與被上訴人萬耀企龍公司有市場競爭關系的上訴人智展公司,主張被上訴人萬耀企龍公司在舉辦“中國(廣州)國際繞線設備與技術展覽會”(以下稱涉案展會)時存在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向原審法院提起訴訟,原審法院認為應由上訴人智展公司承擔舉證責任,符合上述法律規(guī)定。上訴人智展公司稱原審判決舉證責任分配錯誤的上訴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采納。
上訴人智展公司主張被上訴人萬耀企龍公司對涉案展會名稱及主辦、批準、協辦單位的宣傳構成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其提供的被上訴人萬耀企龍公司的宣傳資料顯示被上訴人萬耀企龍公司對涉案展會名稱的宣傳為“CWIEMECHINA2013中國(廣州)國際繞線設備與技術展覽會”,相關單位的宣傳為“主辦單位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廣州市委員會、國際繞線展覽有限公司CWI(CI)Ltd、上海萬耀企龍展覽有限公司,批準單位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支持單位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電子信息行業(yè)分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不正當競爭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的規(guī)定,上述“引人誤解”是指足以造成相關公眾誤解。為此,判斷被上訴人萬耀企龍公司的上述宣傳是否構成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應視上述宣傳是否與涉案展會批準文件的內容相符以及是否足以造成相關公眾誤解。被上訴人萬耀企龍公司對涉案展會宣傳的名稱與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批準舉辦涉案展會的名稱不一致,區(qū)別在于前者較后者多了“CWIEMECHINA2013”。而該三詞反映的是涉案展會的展出內容、舉辦者、展出地及展出時間,與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批準舉辦涉案展會的批復文件反映的相關內容相符,并不足以造成相關公眾對涉案展會舉辦單位的誤解,故不構成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至于被上訴人萬耀企龍公司使用與被批準名稱不一致的展會名稱的不規(guī)范行為,屬于行政管理法律、法規(guī)調整的范圍,不屬于民事案件調處范圍。涉案展會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批準舉辦,其批復文件反映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廣州市委員會作為主辦單位與國際繞線展覽有限公司和被上訴人萬耀企龍公司合作舉辦涉案展會,故被上訴人萬耀企龍公司對涉案展會批準單位和主辦單位的宣傳與涉案展會的批復文件反映的相關內容相符,不構成虛假宣傳行為。涉案展會的批復文件雖未有支持單位的內容,但被上訴人萬耀企龍公司與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電子信息行業(yè)分會簽訂的《關于“中國(廣州)國際繞線設備與技術展覽會”的補充合作協議書》約定涉案展會的支持單位為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電子信息行業(yè)分會,故被上訴人萬耀企龍公司對涉案展會支持單位的宣傳不構成虛假宣傳行為。至于被上訴人萬耀企龍公司在涉案展會批復文件未列出支持單位的情況下宣傳涉案展會的支持單位的行為是否違規(guī),亦屬于行政管理法律、法規(guī)調整的范圍,不屬于民事案件調處范圍。
上訴人智展公司提供的被上訴人萬耀企龍公司的宣傳資料顯示被上訴人萬耀企龍公司對涉案展會有“源自德國的國際品牌展”、“作為CWIEME全球展的中國站--2013中國(廣州)國際繞線設備與技術展/CWIEMECHINA2013”、“作為全球繞線行業(yè)專業(yè)展的CWIEME的中國站”的宣傳內容。該宣傳內容有被上訴人萬耀企龍公司提供的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電子信息行業(yè)分會網站對在德國舉辦的國際線圈、電機、絕緣材料及電器制造展(CWIEME)的介紹資料,以及涉案展會批復文件關于展出內容、舉辦者、展出地及展出時間等內容為依據。上訴人智展公司主張該宣傳內容構成虛假宣傳行為,未能提供相反證據證明。上訴人智展公司提供的被上訴人萬耀企龍公司為涉案展會印制的《商務邀請》中有“全球公認權威性的品牌展覽”的宣傳內容、被上訴人萬耀企龍公司在網址為http://www.vnuexhibitionsasia.com的網站中有涉案展會“有來自全球最領先的展商”的宣傳內容。對此,被上訴人萬耀企龍公司未提供“全球公認權威性”、“全球最領先”用語的判定依據。但從被上訴人萬耀企龍公司有依據的其他宣傳內容看,該用語屬于宣傳中的夸張用詞,不足以造成相關公眾對涉案展會在行業(yè)中的權威性及涉案展會參展商的情況的誤解。因此,被上訴人萬耀企龍公司所作的上述宣傳不構成虛假宣傳行為。
被上訴人萬耀企龍公司在涉案展會的宣傳中存在的不規(guī)范、夸張的情形,雖不構成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但卻是引起本案糾紛的原因之一,被上訴人萬耀企龍公司在今后的市場經營中應予以糾正,避免產生新的糾紛。
綜上所述,上訴人智展公司稱被上訴人萬耀企龍公司存在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上訴理由不成立,其上訴請求本院不予支持。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案件受理費3600元由上訴人廣東智展展覽有限公司負擔。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審 判 長: 龐智雄
代理審判員: 丘 杰
代理審判員: 蔡健和
二O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書 記 員: 李德軍

最后編輯于:2020-11-14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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