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春寶高級律師成功代理兩宗重大商事仲裁案件

近日,楊春寶高級律師代理的兩宗重大商事仲裁案件均獲得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勝訴裁決

其中一宗為股權轉讓糾紛,楊律師代理的當事人是仲裁申請人,該當事人是一家在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等多地上市的世界級的光伏制造銷售企業。該公司多年前與中國一家民營企業合資設立中外合資多晶硅公司,經數年運營,該合資公司雖然取得長足的發展,但是,由于合資雙方經營理念分歧嚴重等原因,雙方決定終止合作,由中方收購外方所持全部股權。對于股權轉讓款,雙方同意部分以貨幣支付,部分以多晶硅料充抵,但外方對于充抵量有決定權。股權轉讓協議簽訂后,該合資公司已經變更為內資公司,中方雖也支付了部分股權轉讓款(包括以多晶硅料充抵),但尚有人民幣1.37億余元沒有支付,而中方對于外方的付款及供貨請求卻置之不理,并采取回避策略。外方被迫根據股權轉讓協議約定的仲裁條款申請仲裁,要求中方以貨幣方式支付全部股權轉讓款,中方對此提出股權轉讓協議無效、股權轉讓款已轉化為預付款等十多項抗辯。楊律師率領的律師團隊詳細分析了股權轉讓協議及相關補充協議的邏輯關系以及履行情況,著重指出外方依照協議享有貨幣支付選擇權,并以適當方式通知了中方。經過一年多的審理,仲裁庭支持了申請人的觀點,裁定中方支付股權轉讓款并承擔仲裁費用。

另一宗為產品質量糾紛,楊律師代理的當事人是仲裁被申請人,該當事人是一家代理眾多國際奢侈品牌的外商獨資企業。該公司多年前與一家零售商簽訂協議,許可該零售商在指定門店銷售某國際品牌的服裝。2010年8月,由于該零售商銷售業績不佳等原因,品牌代理商決定終止合作,雙方為此簽訂相關協議,由該零售商將指定門店移交給品牌代理商,并就相關善后事宜作出約定。2011年2月,該零售商突然以數件產品存在質量瑕疵并受到工商部門處罰以及相關媒體負面報道為由提起仲裁,要求退還其在合作期間購買的尚未售出的2400多件庫存,并據此申請凍結了代理商數百萬元銀行存款。楊律師率領的律師團隊向仲裁庭提交了大量有力反駁零售商觀點的證據,全面分析了雙方的合作關系以及終止情形、零售商提出質量異議的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零售商提起仲裁的背景和動機,并依法提出反請求。最終,仲裁庭不但完全駁回零售商的退貨請求,還裁決零售商承擔代理商支付的律師費。

最后編輯于:2018-09-24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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