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律師,你好, 請問能不能在房地產所有權證上加配偶的姓名?如果可以,怎么進行這項工作?需要辦理什么手續?謝謝。 Anna
您好!如果房產系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且雙方并沒有作專屬于某一方的約定,則該房屋為夫妻共有財產,可以將配偶的姓名記載在房地產所有權證上。但記載的方法視不同情況而定,如果你們買入房屋,應當兩人共同作為買方,在購房合同上列名,這樣在申辦產證時,自然就記載兩人姓名,如果購房合同以一人作買方,配偶姓名就只能記載在共有人一欄。如果其他情形取得房屋或者已經辦好了產證,就只能向房地產登記部門申請在共有人一欄里記載配偶姓名。 楊春寶 律師 楊律師,你好,非常高興你這么快就給了我答復,非常感謝! 看了你的說明,我又產生了另外的二個問題:把名字列為買方和把名字列為共有人在法律上有什么區別?在財產分割上將會產生怎樣的不同?
您好!房產證上作不同的記載,這只是房產登記部門的規定,其法律后果實際上相同的,并不因此改變夫妻共有的性質,在財產分割上也無差別,其實即使不記載配偶的姓名,只要不作特別約定,也不影響配偶的共有權,在財產分割上也無差別。 楊春寶 律師 |
最后編輯于:2024-04-23 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