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我和一個商人簽定了一份建設網站的合同,我已經按合同要求的標的完成了網站。后來因支付費用問題發生了糾紛,我把他告上了法院!告他不履行合同,并請求賠付損失。我和商人簽定的網站建設合同聲明我可以把建設好的網站(標的)源代碼用磁盤交付給他,現在發生了糾紛,請問源代碼可不可以作為證明我已經建設網站的證據? 答: 委托建設網站,源碼就是合同的標的,或者說就是你的合同義務,當然可以以此為證據。當然這還不夠,你還得證明你已經交付給他,而且該源碼已經符合合同約定。 楊春寶律師 |
最后編輯于:2024-04-23 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