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橋網友金陵糊涂蟲咨詢:我們四人成立了一家有限公司,不想設立董事會,請問執行董事與法定代表人可否由兩人分別擔任。煩請回答。
廣州辛巴哥哥律師解答:可以。例如:可以將另外一個人安排經理職務。
上海楊春寶律師解答:法律并不禁止,可以由公司章程規定。一般情況下,不設董事會,只設執行董事的,執行董事兼任經理,那么他就應當是法定代表人。如果執行董事與法定代表人分別由兩人擔任,我認為與不設董事會以簡化決策與執行程序的初衷相背。
,(本文作者:楊春寶律師,來自:公司投資律師,引用及轉載應注明作者與出處。
發表評論),關于“執行董事與法定代表人可否不是同一個人?”,若需聘請公司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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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編輯于:2024-05-08 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