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我的前鄰現在因城市改造老房須拆舊建新,前臨的三間瓦房旁在83年之前是一個五米寬的路,66年因前臨是地主成分全家下鄉,三間瓦房收為國有,83年落實政策反城三間瓦房退回,他并在臨三間瓦房的五米寬的路上又建了一間3.5米寬的平房,現在他要把這一間3.5米寬的平房當做老業房和三間瓦房一起建成三層樓房,路仍留成1.5米寬,路太窄我們不愿意,他現在拿出了一個當年的準建證,沒有土地證、沒有房產證(房產證只有三間老瓦房),建設局說只要有過去的準建證我們就認可,我們請問建設局的這種說法對嗎?他沒有土地證、沒有房產證,只有一個當年的準建證能作為現在建樓的有效證件建新樓嗎?謝謝。
楊春寶律師 |
最后編輯于:2024-04-23 22:45